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为2023年临朐县辛寨街道0.4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项目(新建),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本项目总预算为1129.04万元,共分为2个标段,其中一标段为1029.04万元,二标段为100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2023年临朐县辛寨街道0.4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项目(新建),详见工程量清单。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该项目采购人需求。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达到采购人和项目审批主管部门的相关审批要求。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国家及地方相关工程质量标准。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14】68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采〔2019〕39 号转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
6.项目交付实施的时间:工程完成时间依据采购人要求安排执行,具体进度按照合同的约定和任务书的规定。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满足采购人对于本项目的技术要求。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满足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及其他相关专业现行规范,达到采购人有关要求。
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3年6月6日起,至2023年6月9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3年6月10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临朐县人民政府辛寨街道办事处
地 址:临朐县人民政府辛寨街道办事处驻地
联系人:王亓俊 联系方式:0536-3440503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海加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潍坊市高新区健康东街10811号晟景大厦7楼
联系人:李学家 电话(传真):18351927060
论证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