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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招标单位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371-67968590
  • 代理单位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暂无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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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KY19105课题-廊坊试验基地气冷微堆4号试验台架总承包项目采购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CNSC-23HDGC020169

2.2 招标项目名称

KY19105课题-廊坊试验基地气冷微堆4号试验台架总承包项目采购

2.3 招标项目概括

KY19105课题-廊坊试验基地气冷微堆4号试验台架总承包项目采购项目,本项目位于河北省廊坊市。

2.4 招标范围

包括气冷微堆型号研发示范工程4号试验台架安装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除甲供设备组装外的所有工作。土建施工、安装、调试、模拟运行、验收;甲供设备卸车、保管、转运、吊装就位,必要时协助甲供设备的调试以及包装物的处理等工作;甲供以外设备、材料的采购,相关材料复验、安装施工及调试;培训、产品技术资料及竣工资料(含甲供设备竣工文件的归档)、产品接口协议、技术服务及质保期服务等。投标人提供合同范围内的合格产品运抵合同建设工程现场、卸车、土建施工、安装完毕并调试验收合格能正常运行或使用的所有服务。

投标人主要依据任务书、图纸、工程量清单、设备清单等技术文件完成气冷微堆型号研发示范工程4号试验台架安装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除甲供设备组装外的所有工作,并提供服务。所有服务涵盖但不仅限于以下具体工作:

1) 研究落实技术任务书和相关设计输入条件及设计规范,并对其提出修改完善意见,确保可以满足任务要求。

2) 负责台架安装之前甲供设备的卸车、运输和贮存,安装时设备的转运、吊装就位以及必要时协助甲供设备的调试和包装物的处理等工作。

3) 根据甲方提出的功能和试验需求完成详细土建施工方案、安装方案、调试方案,完成基础平台及工程样机安装,并在甲方指定的地点进行部署及调试。

4) 甲供以外设备的采购,相关材料复验、包装、运输、贮存、安装施工及调试。

5) 配合甲方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关于本科研项目的各阶段评审,协助甲方完成相关测试验证工作。

6) 提供安装、调试现场技术服务及人员培训,为甲方人员能够正常熟练使用本工程样机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术支持。

7)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实施过程中各类技术文件,并提供安装说明书、运行说明书、维护说明书和调试试验报告。

8) 乙方执行上述内容的过程中应满足相关法规、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9) 在规定期限内根据甲方要求对工程样机进行必要的维护,提供安装、调试、运行、检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备品备件。

10) 承担竣工文件编制,并组织相关内部审查会议,并配合甲方审查完成竣工文件的归档。

2.5 交货地点

河北省廊坊市(项目地指定地点)

2.6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8个月安装调试完成。

2.7 质量标准

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达到相关国家规定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备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术、服务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A.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

B. 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项目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乙级)或以上资质,或者具备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乙级)或以上资质;

②具备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GC2或以上资质)。

(5)项目经理资格: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

提示: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要求。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本人应确认该证书的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6)安全生产许可证: 需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且在有效期内。

(7)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1个包,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包1:KY19105课题-廊坊试验基地气冷微堆4号试验台架总承包项目采购售价:50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及参加的分包”。

4.2 发售时间:2023年01月28日17时00分2023年02月0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有意向的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尚未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应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完成在线注册后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登录后点击“我要参与”,选择要参与的项目(XXXX采购项目),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完成付费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按时完成参与、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4 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02月24日09时00分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号

联系人:/

电话:0371-67968590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

联系人:赵振洋

电话:010-63313130

电子邮件:zhaozy@puyuan.com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人:纪检监督部

电话: 021-61592133(不接受招标文件的疑义,仅接受对资格条件及评标办法的异议)

电子邮件: cnscjjjd@puyuan.com

 

8 其他说明

8.1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

8.3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9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招标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230128

 

 

 


附件下载:KY19105课题-廊坊试验基地气冷微堆4号试验台架总承包项目采购-招标公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