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共有11条相关信息
  • 各相关单位:现将全国药品集中采购(胰岛素专项接续)(采购文件编号:GY-YD2024-1)拟中选结果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截止日前向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提出申诉并提供合法有效证据材料,逾期不再受理。未提供相应证据材料的,联合采购办公室原则上不予受理。公示时间: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4月26日受理时间: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4月26日(上午8:30
    医药 内蒙古 2024-04-24
  • 2024年4月12日-15日,我局向社会公示了《2024年度医药集中采购义务监督员拟入选名单》。公示期间,一位拟入选人员因工作原因主动退出。我局未收到针对拟入选名单中其他人员的不同意见。经按程序对拟入选人员进行复核,现正式公布《2024年度医药集中采购义务监督员名单》。  附件:2024年度医药集中采购义务监督员名单国家医保局办公室2024年4月19日附件:打印关闭保存信息来源:国家医保局
    医药 内蒙古 2024-04-22
  •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所属异地就医结算中心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已经结束,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异地就医结算中心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公告》,现将面试成绩及进入考察范围人选予以公布。序号报考岗位准考证号面试成绩是否进入考察范围1综合文秘2403101040776.56是22403101022975.86是32403101021173.74否4基金监管240310103
    医药 内蒙古 2024-04-07
  • 为引导全社会关心参与医疗保障事业,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提升公众对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有关政策的参与度,国家医保局拟面向社会征集2024年度医药集中采购义务监督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基本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二)热心医疗保障事业,坚守为民情怀,有较强的责任心;(三)坚持原则、实事求是,诚实守信、公道正派,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
    医药 内蒙古 2024-04-06
  • 各位考生: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所属异地就医结算中心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已发布,请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网站(www.nmrcks.net)查询成绩。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异地就医结算中心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规定,现对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资格复审和面试相关事宜公告如下。一、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本次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二、资格复审(一)范围笔试成绩达到最低
    医药 内蒙古 2024-03-25
  •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推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拟通过竞争性比选方式为所属事业单位自治区异地就医结算中心比选调动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比选岗位内蒙古自治区异地就医结算中心设置比选岗位3个。具体资格条件详见《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自治区异地就医结算中心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岗位表》。二、报名范围自治区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医药 内蒙古 2024-03-13
  • 各盟市医疗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医疗保障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推进高值医用耗材治理,根据国家医保局等八部门《关于开展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1)31号)精神,积极稳妥推动冠脉导引导丝等九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在我区落地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实施范围和执行时间(一)实施范围: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下
    其它 内蒙古 2023-12-19
  • 各相关单位:按照《止血材料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带量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编号:SJLM-HC2023-1)》规定,省际联盟采购办公室组织止血材料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现将中选结果(见附件)进行公告。后续联采办将组织联盟省份医疗机构开展约定采购量分配、协议签定等工作。附件:止血材料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省际联盟采购办公室(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代章)2023年12月1日附件:打印关闭
    其它 内蒙古 2023-12-01
  • 各相关单位:按照《止血材料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带量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编号:SJLM-HC2023-1)》规定,省际联盟采购办公室组织止血材料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现将拟中选结果(见附件)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如对拟中选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日期截止前,向省际联盟采购办公室提出加盖公司公章的书面申诉函,并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逾期不再受理,将相关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未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省际联盟采
    其它 内蒙古 2023-11-24
  • 各相关企业: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37号)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受山西省、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江西省、海南省、贵州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等省(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委托,成立止血材料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办公室,组织止血
    其它 内蒙古 2023-11-15
  • 内医保办字〔2023〕118号各盟市医疗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医疗保障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推进高值医用耗材治理,根据国家医保局等八部门《关于开展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1)31号)精神,积极稳妥推动人工关节等八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在我区落地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实施范围和执行时间(一)实施范围:所有公立医
    其它 内蒙古 2023-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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