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岚山区自然资源局
关于岚山区安东卫街道陈家湖村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根据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政府决定,为改建坪岚铁路扩能改造工程(碑廓至岚山港段)项目建设用地需要,拟征收安东卫街道陈家湖村集体土地。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会同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拟订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已报请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公示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
本次征收土地位于岚山区安东卫街道陈家湖村(详见附图),征收土地总面积6.9928公顷,其中:农用地4.3473公顷(耕地1.1752公顷、园地0.6600公顷、林地0.6344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3696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6869公顷、其它土地0.8212),建设用地2.5196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8754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6442公顷),未利用地0.1259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0733公顷、草地0.0526公顷)。征收土地包含永久基本农田0.2039公顷。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文件公布的征地综合区片地价标准执行。
该用地位于日照市岚山区第II级区片,补偿标准为6.6万元/亩。按照上述标准,依据《土地征收勘测调查清单》确定的现状地类,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696.32442万元。
(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标准: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种类和数量,详见《土地征收勘测调查清单》,补偿标准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日照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93号)文件公布的标准执行。
三、安置意见
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经与村(居)委会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计¥696.32442万元,由岚山区财政局拨付到安东卫街道陈家湖村村委会,由村民代表大会研究分配方案。
(二)岚山区人民政府对本次征收土地按照1.5万元/亩标准,一次性支付社会保障补贴¥157.3380万元,由岚山区财政局将上述补贴资金于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岚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村委会制定村民入保方案,办理入保事宜。
四、其他事项
本方案公示期为30天,自2021年8月9日起至2021年9月7日止。
对本方案有异议的,应在公示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申请听证,听证申请书送至我局办公室,由我局按规定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特此公示。
二〇二一年八月九日
(联系人:宋 伟 联系电话0633-7969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