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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濮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对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52号建议的答复

    濮阳市政府网 2021-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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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海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严厉打击破坏基本农田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永久基本农田是耕地的精华

永久基本农田是指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经济社会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包括经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糖等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内的耕地;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和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蔬菜生产基地;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国务院规定应当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的其他耕地等。国家规定:永久基本农田一般应当占本行政区域内耕地的百分之八十以上。根据土地变更调查成果,2018年度濮阳市耕地保有量为421.46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342.84万亩,年度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均符合国家规定。

二、国家对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要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耕地是我国最为宝贵的资源,耕地保护是关系14亿人吃饭的大事,事关国家安全,必须守住耕地这个根基。按照法律规定,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等统一负责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监管工作。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严格耕地保护的政策措施,对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已经形成比较完善的法律保护体系。国家层面主要是《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河南省层面主要是《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河南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规,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非农建设使用等作了严格规定。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以乡(镇)为单位进行,由县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永久基本农田应当落实到地块,纳入国家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严格管理。乡(镇)政府应当将永久基本农田的位置、范围向社会公告,并设立保护标志。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其用途。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土地征收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禁止通过擅自调整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方式规避永久基本农田农用地转用或者土地征收的审批,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去年以来,国务院、省政府先后下发《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等文件,提出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占用耕地挖湖造景、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扩大自然保护地、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违法违规批地用地等“六个严禁”,特别是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从事林果业以及挖塘养鱼、非法取土等破坏耕作层的行为,禁止闲置、荒芜永久基本农田,要求国家有关部门推动制订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对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从事林果业、挖塘养鱼等的处罚措施。

三、关于全市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及执法监管工作情况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先后出台《中共濮阳市委、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县(区)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进一步压实县(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管控和用途管制,强化永久基本农田对各类建设布局的硬约束,严肃查处违法占用、严重破坏永久基本农田的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严肃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是去年以来,国家部署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后,市委、市政府进一步加大了耕地保护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力度,先后出台《濮阳市推进自然资源网格化田长制管理实施方案》《濮阳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工作机制》《濮阳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督导问责方案》等配套政策文件,在全市推行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田长制”网格化管理制度,对新增违法占地实行“田长+警长+检察长+网格员+村监督员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工作机制,构建覆盖全部、责任到人、监管到位的耕地保护监管网络,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无缝隙”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体系,坚决制止各类耕地“非农化”行为,牢牢守住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一年来,全市共依法查处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违法行为190余起,整改复耕永久基本农田近300亩,其中1起在永久基本农田上挖砂违法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抓获3名犯罪嫌疑人。

四、关于严防擅自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树等违法情况

前几年,一些地方在推行国土绿化工作中出现了绿化擅自占用耕地,甚至是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等情况,还有个别群众出于种种原因在自家承包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上栽种林木等情况,造成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国家对此高度重视,如前所述出台的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等文件精神,明确要求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严格控制铁路、公路两侧用地范围以外绿化带用地审批,道路沿线是耕地的,两侧用地范围以外绿化带宽度不得超过5米,其中县乡道路不得超过3米。铁路、国道省道(含高速公路)、县乡道路两侧用地范围以外违规占用耕地超标准建设绿化带的要立即停止。不得违规在河渠两侧、水库周边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

根据国家和省统一部署,濮阳市委、市政府采取了相应措施,对于今后违规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造林的,不予核实造林面积,不享受财政资金补助政策。对于新增绿色通道、廊道,必须依法依规建设,确需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应履行永久基本农田占用报批手续。交通、水利工程建设用地范围内的绿化用地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其中涉及占用耕地的必须做到占补平衡。禁止以城乡绿化建设等名义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强了相关执法监管工作,对于群众反映的擅自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造林绿化的违法行为,一律从快从严调查处理,做到第一时间制止、查处,防止问题扩大蔓延。

对于个别农民群众在自家承包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栽树造成的“非农化”、“非粮化”问题,还涉及《农业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的执法职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市农业农村局征求了意见,将进一步研究落实您的建议意见,加快健全完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机制制度,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形成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执法监管工作合力,严查严防擅自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树等违法行为。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给予支持。

 

 

 

2021年7月9日

(联系人:张清涛     联系电话:0393-6661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