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2021 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和新修订的《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规定,现将 2021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州庆、中秋节、国庆节、苗年、侗年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2021 年 1 月 1 日至 3 日放假,共 3 天。
二、春节:2 月 11 日至 17 日放假调休,共 7 天。2 月 7 日(星期日)、2 月 20 日(星期六)上班。
三、清明节:4 月 3 日至 5 日放假调休,共 3 天。
四、劳动节:5 月 1 日至 5 日放假调休,共 5 天。4 月 25 日(星期日)、5 月 8 日(星期六)上班。
五、端午节:6 月 12 日至 14 日放假,共 3 天。
六、州庆:7 月 22 日至 7 月 23 日放假,共 2 天。
七、中秋节:9 月 19 日至 21 日放假调休,共 3 天。9 月 18日(星期六)上班。
八、国庆节:10 月 1 日至 7 日放假调休,共 7 天。9 月 26日(星期日)、10 月 9 日(星期六)上班。
九、苗年:农历十月初七(阳历 11 月 11 日,星期四)放假,共 1 天。
十、侗年:农历十一月初一(阳历 12 月 4 日,星期六),根据《条例》关于“自治州成立纪念日、苗年或者侗年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的规定,12 月 6 日(星期一)放假调休,共1天。
节假日期间,各县(市)、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