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工作的警示函》及省、市各级领导对我市近期房屋市政工程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批示精神,按照《遵义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执法专项行动方案》《遵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定向体检式”督查暨领导干部联系督导工作的通知》《遵义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五一”节假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要求,遵义市建筑业服务中心主任侯廿会同省住建厅工作组,在4月26至29日对赤水市、习水县、仁怀市、播州区、余庆县、湄潭县开展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督导检查。
按照县级普查、市级抽查的总体要求,强化对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项目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企业和人员履行职能职责,严格进行要求和排查,严厉打击违法发包、转包、挂靠等行业乱象,加强建筑施工领域高边坡、深基坑、高大模板支撑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监管,紧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三个清单”台账的建立完善,对问题隐患做到发现一起、整治一起、消除一起。
在检查中,对“习水县通盛御河一期1-9#、1-10#项目”、“仁怀市国际商贸中心二期二标段项目”、“赤水碧桂园项目”、“习水云玺8-12#号楼和S1、S2商业及地下车库一分区”、“播州滨江和城项目”、“余庆南方明珠项目”及“湄潭滨江时代城B1地块项目”分别下达了隐患整改和停工通知书,要求各属地住建部门认真督促相关企业切实落实整改。
通过“听、询、查、核、改”等方式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进一步强化住建领域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切实解决“上热下冷”、“政热企冷”现象,推进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大力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