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批准水城经济开发区2019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请示》(六盘水府呈〔2021〕3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水城经济开发区报送的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将水城区新桥街道文阁社区,老鹰山街道陆家坝社区、石河社区,董地街道双巢居委会集体农用地13.0932公顷(耕地10.2239公顷、林地1.5995公顷、其他农用地1.2698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收手续,另征收集体建设用地6.8936公顷;原则同意使用国有建设用地2.4533公顷。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22.4401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13.0932公顷。
二、你市要督促水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严格依法履行土地征收批后实施程序,依据国家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切实做好土地征收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报批的征收土地方案、国家和省征地补偿有关规定,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动工用地。
三、你市要加强土地供应管理,按照批准的建设用地规模和用途,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和土地使用标准,从严控制各类建设项目用地规模,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四、你市要督促水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及有关单位按照补充耕地方案和耕作层剥离利用方案,做好补充耕地后期管护和拟占用耕地的耕作层剥离利用工作,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
五、水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及时做好建设用地批后实施征收、供应和利用等各项备案工作。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