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盘州市2020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卫片执法)建设用地的请示》(六盘水府呈〔2020〕2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盘州市按照所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将盘州市双凤镇银汞山居委会、豆腐坡居委会,红果街道舍勒居委会,亦资街道西铺居委会,翰林街道华屯居委会,胜境街道李子居委会、岩上居委会,响水镇阳桥居委会保田镇下保田居委会、甘河村,保基乡冷风居委会的集体农用地42.1064公顷(耕地30.0082公顷、园地0.4199公顷、林地5.3206公顷、草地4.1560公顷、其他农用地2.2017公顷)、集体未利用地12.3385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收手续,另征收集体建设用1.6078公顷。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56.0527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54.4449公顷。
二、你市要督促盘州市人民政府严格依法履行土地征收批后实施程序,依据国家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切实做好土地征收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报批的征收土地方案、国家和省征地补偿有关政策,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动工用地。
三、你市要督促盘州市人民政府加强土地供应管理,按照批准的建设用地规模和用途,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和土地使用标准,从严控制各类建设项目用地规模,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四、你市要督促盘州市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按照申报的农用地转用实施方案,做好补充耕地后期管护工作,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
五、盘州市人民政府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及时做好建设用地批后实施征收、供应和利用等各项备案工作。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