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四川关州电站“1·12”透水事故教训。3月8日一4月1日,省水利厅成立专项检查组,对全省187水库、469段堤防、27座水闸开展运行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检查组重点查看了水库、堤防、水闸工程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水工建筑物和金属结构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应急预案和调度方案是否编制、报批并开展演练,备用电源是否按规定配备,雨水情测报设施是否配备,病险水库是否落实限制运用措施等问题。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形成检查问题台账,并依托水利综合监督信息平台,开展“查、认、改、罚”全流程闭环管理。
检查组要求,一是强化大局意识,各地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水库、堤防、水闸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聚焦安全生产目标,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牢固树立安全大于一切理念,将思想和行动贯彻落实到各级部署要求上来。二是强化责任意识。各管理单位要加强底线思维,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以维护水库、堤防、水闸安全为己任,全力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三是强化防范意识。要关注安全生产重点领域,通过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和日常安全检查等形式,加强对水库大坝、泄洪设施、放空设施、水闸闸室、闸门及启闭设备、堤防险工险段、穿堤建筑物等重点部位的定期检查,针对薄弱环节,及时采取应对处置措施整改到位,力争将隐患遏制在萌芽状态。四是强化应急意识。要及时修订完善各项应急预案,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开展应急预案演练,不断提高基层管理人员应对突发情况的处置能力;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信息畅通,严禁擅离职守,并按规定及时上报相关信息。
下一步,省水利厅将应用水利综合监督信息平台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的动态管理,强化分析研判和整改督办,针对排查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跟踪督促有关单位按期整改到位,确保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