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洞庭湖生态环境整治,充分发挥长江经济带和洞庭湖发展专项资金的引领带动作用,在三市一区组织初审申报的基础上,我们编制了长江经济带和洞庭湖发展专项“五结合”工程2020年省预算内基建投资计划建议方案,并经湖南省发展改革委2020年第25次委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根据省预算内基建投资管理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项目监督管理,现将投资计划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0年3月12日—3月16日(三个工作日)。在此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对公示项目的真实性及有无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等情形,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湖南省发展改革委提出反馈意见,并具体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请注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
受理单位:湖南省发展改革委长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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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发展改革委长江处
2020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