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双随机”检查的通知》,为进一步规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从业人员市场行为,提高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我厅近期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双随机”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共抽查全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27家。其中:西宁
地区抽查企业20家,其他各市州共检查企业7家。主要检查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成果文件编制质量、流程、计价依据使用等方面。
从现场检查情况看,大多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内部管理规章制度较完善,企业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开展咨询活动。检查组结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向企业下发了整改通知书,责令其进行整改。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特征及工程内容描述不明确、套用定额项目存在错项、漏项,不符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要求;
(二)咨询成果文件组成不完整,附件不全,编制说明表述不清楚;咨询成果文件签字、盖章不齐全;
(三)编制招标控制价中,项目清单费用不完整,擅自调整定额含量和人工、材料、机械信息价格,擅自调整取费标准;
(四)个别企业存在安全文明施工费、管理费、利润未按规定计取的情况;
(五)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未建立项目管理台账,无三级校审记录;档案管理不规范,咨询服务收费标准未公示(公开);
(六)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未采用规范文本,或虽然采用规范文本,但内容填写不完整。
三、检查结果
(一)青海百鑫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咨询成果文件检查分值在85分以上,检查结果评定为优秀,给予通报表扬,企业信用评分增加5分。
(二)瑞信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咨询成果文件检查分值在60分以下,检查结果评定为不合格,责令限期整改,企业信用评分扣减3分。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持续抓好整改工作。各地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要根据本次专项检查情况,跟踪督导企业整改工作。对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整改的、整改期满后仍不合格的企业,按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0号修正)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各地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事中事后监管力度,落实放管结合的要求,完善工作机制,创新监管手段,加大监管力度,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并依法处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的工程造价咨询举报,依法保护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查处企业执业和工程计价不规范行为,提升全省工程造价行业整体水平。
(三)完善信用监管机制。完善工程造价咨询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信息采集机制,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强化信用信息应用,推进部门间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建立企业信用与执业人员信用挂钩机制,强化个人执业资格管理,落实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质量终身责任制。加强信用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约束作用,努力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