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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隆安县:扎实做好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

    南宁市财政局 2021-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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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安县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精神,认真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筹集工作,完善财政投入政策,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扎实做好资金管理,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坚实资金保障。目前,隆安县已到位2021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共3.52亿元,其中中央1.32亿元,自治区1.07亿元,市级8325万元,县本级3000万元。截至8月底支出率61.9%。2021年县本级财政衔接资金预算安排3000万元,比去年增加629.06万元。

一是认真编制规划,制定落实资金方案。及时组织建立完善项目库,根据上级下达的专项资金指标,按照三十日内制定落实资金使用方案时限要求,县财政局及时会同乡村振兴局、发改科技局等部门制定资金使用计划,明确主要目标、具体建设任务、资金来源渠道、需要资金额度、项目计划进度、项目效果目标、项目责任单位等内容。资金使用方案经县政府审批后由县财政部门下达项目资金指标,相关部门或乡镇具体落实。

按照精准安排精准使用的原则,上级资金主要用于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扶持、年扶贫小额贷款贴息、扶贫培训、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融资利息、安全饮水、产业路、村屯道路硬化及修缮、公益性岗位等项目。县本级财政衔接资金主要安排用于县乡产业基地项目、历年扶贫项目尾款、项目管理费等。

二是严格资金的报账管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和程序拨付资金,严格按照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和建立台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拨付实行报账制管理(其中直接下达到乡镇的资金实行乡级报账制),财政部门主要负责资金拨付和监督管理。县业务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负责项目实施管理、资金使用管理,牵头组织开展项目检查验收。

三是采取措施加快资金支出进度。认真压实项目资金管理部门支出进度执行第一责任,通过召开会议等形式对资金支出进度进行督促通报,对支出进度慢单位进行点名通报批评。严格落实项目开工马上预拨不超过60%的项目启动资金,做到项目开工到位一个,资金按时拨付到位一个。

四是加强资金全流程监管。加强资金管理新办法新政策业务培训指导,加强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坚持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完善资金审核拨付程序,进一步简化资金拨付流程。执行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度,项目资金按“谁实施、谁负责”原则由实施责任单位按要求在县、乡、村三级公示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