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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陕西财政:努力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投入提质增效

    南阳市财政局 2021-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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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财政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扎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认真研究陕西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现状,积极制定方案规划,统筹资金、研究政策、加强管理,助力推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实现高水平保护。


一、坚持系统观念,做好资金统筹。强化顶层设计,有机衔接国家“双重规划”,研究制定《陕西黄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工作方案》,突出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市县结合自身实际,分别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形成国家有规划、省级有方案、市县有落实的规划方案体系。科学测算资金投入,分类分区分步做好投入预算,确保资金总量合理够用。有效统筹省级资金,2020—2022年,每年投入3亿元,市县按相应比例配套;积极争取中央支持,2020年获得中央奖补资金6.24亿元,为陕西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提供了有力财政保障,


二、突出重点工程,加大投入力度。2020—2021年,陕西财政投入6亿元,支持黄河干流流经的延安市、榆林市、渭南市、韩城市开展水土流失治理、水污染综合治理、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和黄河沿岸防护林提质增效、试点区域“四乱”集中整治等5项重点工程,保持投入强度,逐步推进,标本兼治,确保黄河生态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会同相关部门申报榆林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程,桥山南麓陕西富平段、白河硫铁矿区及秦岭西安段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程等重点生态修复工程,得到了中央支持。


三、注重区域差异,强调投入精度。精准研判不同区域、不同市县突出问题,对症用药,精细用资,增强投入的准度精度。针对陕北风沙草滩生态脆弱区,重点开展山区生态环境恢复,提升生态系统功能;黄土高原丘陵沟壑水土流失区,持续开展集中连片荒漠化防治、小流域综合治理、坡耕地整治及塬面保护,进一步遏制水土流失;黄河沿线集中矿山开采区,重点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提高林草覆盖,加强水源涵养,恢复生态功能。2020年,争取黄河流域陕西境内县区宜君、永寿、淳化、潼关、华阴、千阳、陇县等7县(市)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范围。结合《全国重要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拟实施的黄河流域重大工程,安排黄河流域干流13个县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修复资金5.8亿元,由相关市县统筹用于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修复。


四、强化制度保障,规范资金管理。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资金预算管理的通知》,规范相关部门单位的资金管理,推动预算绩效管理一体化,有效发挥生态环境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研究制定《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专项资金支持范围、申报程序、资金分配、预算执行及绩效管理等环节,确保资金使用、管理规范有序。加快建立项目储备制度,鼓励部门单位整合项目,多报项目,报好项目,着力解决项目小、散、乱、差的问题,不断提升项目质量。


下一步,陕西省财政厅将积极推动黄河流域各项生态保护工作,研究制定陕西黄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其绩效评价、实施办法等配套制度措施,积极探索资金投入、政策保障和生态治理新机制、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