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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废止《市安监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的通知

    葫芦岛市政府网 2022-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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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市)区、开发区应急局(安监局):

  为规范我市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依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55号 79号修正),现将《市安监局关于印发<葫芦岛市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颁发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葫安监危化〔2012〕8号)废止,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相关表格样式见附件。请遵照执行。

  请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实施行政许可工作。

  附件: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延期申请表

  3.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登记表

  4.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审查意见表

  5.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审查书

  6.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报材料汇总表

  7.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核意见表

  8.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材料补正意见表

  9.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经营、储存场所产权证明

  10.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材料名称、地址一

  致性证明

  1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

  12.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受理通知书

  13.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

  14.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不予颁发通知书

 

  葫芦岛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5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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