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放管服”和“证照分离”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规范代理记账市场行为,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全省代理记账行业管理的通知》(鄂财会发[2022]4号),县财政局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切实承担监管责任,建立以日常检查为基础、以行政执法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模式。
一是开展专项检查。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联合县税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组成联合检查组,随机抽取了8家代理记账公司,针对经营场所及人员情况、执业质量、制度建设等方面进行重点核查检查,依法查处虚假承诺、违规经营等行为。
二是推动联合监管。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推动部门间监管信息互联互通和行业动态实时监管,对代理记账机构设立条件、无证经营等方面实施更加有效、更加精准的监管,持续增强监管的威慑力,切实管出公平、管出质量、管出安全。
三是加强信用监管。加强对本地区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信用监管及信息公示,建立健全会计领域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对存在虚假承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严重失信行为,记入会计领域违法失信记录,建立“黑名单”制度,强化失信联合惩戒。
四是强化结果应用。对代理记账机构存在设立不规范、管理落后、收费标准混乱、执业质量差、人员素质水平参差不齐等问题,及时反馈到位、督促整改到位。同时,举一反三,要求全县代理记账机构加强学习《会计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等,积极整改完善,切实强化会计基础工作,进一步促进代理记账服务高效、公平竞争、监督有力。
下一步,竹山县将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严格执行会计法律制度,推进会计工作依法有序开展,进一步提高代理记账业务水平、促进代理记账行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