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东营开发区分局,东营港开发区住房城建管理机构,省黄三角农高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审批试点工作的通知》(鲁建许字〔2019〕14号)的相关规定,我局对东营宏太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增项防水防腐保温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二级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在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已满,现予以发证。
东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