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残疾人“两项补贴”于2016年1月正式启动,为贯彻落实好省、州残疾人两项补贴相关政策,切实做好残疾人福利工作,进一步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制度,确保不漏一人,应发尽发。兴义市民政局积极协调对接市残联、市财政等相关职能部门,定期摸底排查,掌握残疾人底数,严格审核审批程序,保障资金足额发放到位,切实履行好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的民生保障职责。
严格规定补贴范围及标准。制定完善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实施方案,明确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具有兴义市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重度残疾护理补贴标准为:一级每人每月100元,二级每人每月80元。今年年初,市民政局根据审定的对象5100人,向市政府专题报告解决本级配套经费470万元,本级财政足额列入预算;确保了全市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足额发放。
严格规范申报程序及管理。为贯彻落实好省、州关于残疾人补贴相关政策,严格按照要求,规范申报程序“按照本人自愿申请或委托人申请、乡镇(街道)受理申请材料并进行初审、市残联审核、市民政局审定的程序”及时将符合条件的纳入补贴范围,同时各乡镇(街道)每月定期对享受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加强动态管理,实行按月核查,确保不漏一人,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严格按时足额发放残疾人护理补贴。市民政局按照市残联所提供的名单、审定发放金额,通过农商行账户,直接将补贴资金转账存入残疾人或其监护人账户,发放时间为每月15日前(具体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同时,加大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政策宣传力度,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确保政策全覆盖。自2021年4月22日起,我市全面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工作,申请人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可以在全国范围内任何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设立的残疾人两项补贴受理窗口提出,不受户籍地限制。充分利用微信、窗口等大力宣传困难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让每一个符合享受政策的残疾人都能得到党和政府的关爱。
8月份全市共有重度残疾人5023人,其中一级重度残疾1783人、二级重度残疾3240人,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43.75万元;2021年1至8月累计发放40107人次,共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349.42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