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集团地铁运营公司2024年行车组织管理人员能力提升脱产培训班开班 关于《汝城县政府投资项目全流程管理实施细则》《汝城县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全流程管理实施办法》《汝城县政府投资项目预结(决)算审核质量管理办法》的起草说明 为民服务显真情收到锦旗获赞誉 省交通运输厅工会一行赴石太改扩建项目调研慰问 全市第一季度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巡查圆满结束 河北交投保农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组织召开办公会 今年清明期间高速车流量将大幅增长以中长途小型客车为主市民出行须提前规划 岳阳市国资公司到市国投集团走访交流 中建二局华东公司承建的临港书院社区项目正式交付 关于2024年第二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初审合格名单(延期申报)的公示 市属国有企业内部审计骨干业务能力提升培训会召开 强思想转作风抓落实湘潭住保用心用力用情构筑清廉公租房 市属国资国企“四个一”打造文明祭扫服务接好福荫园公墓移交“第一棒” 市发改委关于咸宁市永安大道片区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及改造工 历下区茂岭山西片区DMLX-02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用地深化落实社会公示与征求意见 此件不予公开 【天台县】“小巨人”竞跑“新赛道” 红河州商务局2024年4月份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证核发公告 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关于公布“2023年度工程建设行业信息化典型案例”的通知》 【黄岩区】激活企业发展动能
保存成功
  • 漳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漳州市交通局 2021-11-25
    微信查看
    微信扫一扫
    收藏 查看原文

漳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漳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加强法治宣传,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现将本年度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1年本部门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暨贯彻落实《纲要》部署任务的完成情况

(一)坚持组织领导,夯实法治责任。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根据《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若干措施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支队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重点学习内容,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

2、党政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牢固树立法治思维,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二)拓宽监管渠道,优化营商环境。

1、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动“互联网+监管”工作的开展。根据《福建省数字福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福建省司法厅关于规范全省行政执法数据汇聚和系统应用的通知》(闽数字办函〔2021〕27号)、《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规范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监管行为数据录入。及时完善执法人员录入,并进行动态管理;协助各单位将网上执法平台账号与“互联网+监管”绑定,实现数据自动同步;要求各单位在省网上执法平台办理案件时按时结案,推进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系统“互联网+监管”工作开展。

2、推进信用修复工作落实。支队结合日常执法工作以及普法宣传活动,深入企业开展信用修复宣传工作,引导企业诚信经营,提升企业诚信守法意识。支队要求各区县大队认真学习信用修复基本知识、信用修复政策、市场主体信用修复申请材料、操作流程等内容,充分掌握信用修复业务知识,主动对接相关企业,指导企业准备《信用修复承诺书》《信用承诺书》及相关材料,帮助企业进行网上在线信用修复,提高信用修复率。今年以来,支队共受理信用修复申请18件并全部办结。

(三)坚持依法行政,提升执法水平。

1、做好《福建省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修订工作。根据《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组织开展<福建省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修订工作的通知》(闽交政法明电〔2021〕3号)的要求,组织业务骨干对2018年《基准制度》认真研究讨论,对“立案和处罚依据、违法程度、情节与后果、处罚方式种类和幅度”等出现的与上位法相悖、实际操作不合理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目前,我市各级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均能严格按照裁量权基准制度的规定认真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2、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严格落实《福建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要求,重点解决“宗旨不牢、作风不优、本领不强、担当不力、执法不廉”等问题,进一步加强《行政处罚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福建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文书使用和填写说明》《福建省交通运输行政强制文书使用和填写说明》的学习与理解,同时,严格贯彻落实《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禁令》《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风纪规范》,改进和创新执法方式,开展人性化执法、说理性执法,贯彻落实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轻微违法告知承诺、说服教育、劝导示范等非强制执法手段的要求,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3、努力探讨和分析行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的意见。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向上级有关部门建议清理和修改交通运输领域涉及行政处罚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就《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决定》、《在全省交通运输领域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清单的通知(试行)》等征求意见稿提出修改建议,推动交通运输法律体系进一步完善。

4、加强提供法律支持和业务指导。通过接受咨询、现场授课、意见答复等各种方式积极与一线执法人员沟通,对基层执法部门在查处非法营运、车辆改装等疑点难点问题,认真研究有关法律规定,充分借鉴民法、刑法的规定,梳理各类法理解释,指导基层执法人员依法依规开展交通运输执法工作,规范文明执法行为。

5、今年以来,支队组织开展4次全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案卷专项评查及1次交叉评查,对抽查出的240份各类型案卷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全面检查,明确指出各单位案件办理过程中的亮点和存在的不足,进一步规范各类法律文书的填写标准和制作流程,对每次评查结果均予以全市通报并提出整改要求,较好地推动了我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水平的提高。

6、继续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2月份支队制定《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相关清单、指南流程图参照样式》并印发给直属各单位及各县大队,要求各单位根据日常开展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工作的具体情况,及时将行政执法人员清单、执法音像记录情况及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予以记录和公示,让执法信息透明,让执法全程留痕,让执法决定合法,确保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工作全程在阳光下运行。

(四)完善监督机制,推进政务公开。

1、支队充分发挥“12328”交通投诉台、“12345”政务平台、“数字城管平台”等信息投诉平台的作用:一是完善投诉处理程序,在规定时限内接收投诉件,做好建档归档工作;二是完善案件限时办结制度,结合来件的投诉情况按照上级机构的要求分类设置办结时限;三是统一办理回复口径,承办科室根据投诉件渠道来源和诉求内容并以支队名义进行答复后,将办理回复情况及时统一录入投诉处理系统。2021年1月-10月,支队共接到“12328”交通投诉平台871件、“12345” 政务平台140件、“数字城管平台”132件投诉举报,全部及时办理完结。

2、坚持信息公开,推动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支队认真做好信用信息公示工作,自行政处罚决定作出7个工作日内在“漳州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予以公开,2021年1月至10月,共计公开行政处罚信息436条,合格率、准确率均位居市直单位前列,确保行政权力运行公开透明,切实提高依法行政和服务水平。

(五)落实普法责任,推进法治建设。

1、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制定年度《“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并向社会公示。同时,创新普法方式、载体、方法,提高普法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开展“110”社会服务联动宣传、“平安交通进社区”、“平安交通进校园”、“12·4”宪法宣传周等各类活动,推动《民法典》《宪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使法治真正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

2、推进我市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和“信用交通省”创建工作,开展“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通过现场法律咨询,法律服务讲解、发放交通信用宣传资料等形式,普及信用联合奖惩机制、信用修复、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等相关政策,解答群众疑惑,引导从业人员“学信用、懂信用、用信用、守信用”,提升交通运输行业诚实守信意识,营造行业诚信氛围。

(六)强化法治培训,提升法治素养。

1、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支队领导班子把宪法和法治政府建设理论作为重要学习内容,完善《交通运输系统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意见》,制定年度学法计划、明确学习目标、细化学习内容。同时以法治文化建设为切入点,创新中心组学习,为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注入新活力,促使交通系统领导干部真正将法律知识、法律意识、法律精神溶于血液,将法治内化为自觉意识和精神修养。

2、以案释法,开展在线旁听庭审活动。组织各科室、治超站等干部职工、一线执法人员通过网络旁听的方式,在线观看贴近本单位日常执法工作案例的庭审。将司法活动融入法治宣传学习教育当中,有助于规范一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依法履职、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法治思维。

3、组织全市交通运输执法人员进行法律和业务知识培训。邀请法律专家,解读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对行政执法的新要求和《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的相关知识,通过以案说法、现场答疑解惑等方式,引导执法人员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开展工作的能力。同时,结合案卷评查中存在的问题,讲解相关的业务知识,以此规范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人员日常执法行为,不断提高案件办理质量,树立文明执法新风貌。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交通执法机构参公问题未解决,现有人员编制五花八门,支队目前同时存在财政核拨事业编制、自收自支事业编制、自收自支参公编制、财政核拨参公编制等四种人员编制,干部职工在专业技术职称、职务与职级并行、公车补贴等方面无法享受同等待遇,而且与本地其他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的收入差距在逐年扩大,执法队伍的士气和积极性受到一定程度的挫伤。

(二)执法人员水平参差不齐。随着执法业务不断加大,现有人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需要。一是法律专业人才队伍薄弱,就本部门来说,没有人员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专业人才匮乏;二是意识落后,墨守成规。特别对于资历较老的执法人员,缺乏与时俱进的思想观念和创新意识;三是综合素质偏低。由于历史原因和体制改革等,执法人员在文化程度、工作技能、专业知识等方面水平不一,一定程度影响了整体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队伍的形象和水平。

(三)一线执法人员出勤补贴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难以落实。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日常开展的工作与一般的机关事业单位不同,具有灵活机动的执法方式和很强的现场管理特性,经常需要加班加点和执行紧急任务,而目前实行的工资制度无法解决基层交通执法人员的出勤补贴问题,难以匹配交通执法的工作强度并充分调动执法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同时,在当前执法环境日益恶劣的情况下,一线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经常受到威胁,现有的交通执法模式也决定了执法人员的工作充满种种不可预测的风险。但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关却囿于现有政策难以解除执法人员的后顾之忧,无法参照公安干警参保标准为一线交通执法人员办理相应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2022年工作安排

(一)继续做好案卷评查工作,提升执法业务能力。通过案卷评查,进一步规范各类法律文书的填写标准和制作流程,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强化依法行政意识,规范文明执法行为。同时加大力度研究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工作中的各类热点问题并提出解决思路,为直属各单位和各县区执法大队提供法律咨询和业务保障。

(二)持续推动“三项制度”贯彻落实。及时将行政执法人员清单、执法音像记录情况及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予以记录和公示,对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和证据登记保存方式等容易引发争议的执法现场、调查取证过程,明确要求进行音像记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有力促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轨道上发展。

(三)抓好法治培训,培养法治思维,弘扬法治精神。一是加强法规学习,筑牢法治思维基础;二是加强人员配备和培养,特别是法制机构及法制专职人员,以适应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工作的新要求;三是加强与院校、专业人士的交流与合作,开展法治讲座、法律培训等,提升领导干部和广大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矛盾和问题的能力。

  

漳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