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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通市通州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2021年第1批次(19挂)建设用地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2021-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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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政地F[2021]54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南通市通州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2021年第1批次(19挂)建设用地土地征收的批复

 

通州区人民政府:

    根据《省政府关于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苏政发〔2020〕40号),受省政府委托用地审批权。你区呈报的(通州)地挂呈字[2021]第1号南通市通州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2021年第1批次(19挂)建设用地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通州区的征收土地方案,将位于二甲镇定兴桥村、二甲镇新市社区居委会、十总镇骑岸居委会、西亭镇纱场居委会的7.845公顷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用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

二、通州区人民政府要严格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要求,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和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障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三、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及生态管控相关要求,做好供地工作,并将供地情况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2021年9月16日

 

 

 

 

 

 

 

 

 

 

 

 

 


抄送: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南京局、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南通市通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                      2021年9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