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政地[2021]101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常熟市兴隆路(城铁片区南沿江铁路下穿段)工程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苏州市人民政府:
常熟市呈报的(常)地呈字[2020]第12号《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及供地方案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常熟市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将常福街道勤丰村0.3599公顷集体农用地(其中耕地0.3231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同意使用常福街道勤丰村0.0397公顷集体建设用地。
二、同意常熟市的补充耕地方案。请按照补充耕地方案,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
三、同意常熟市的供地方案,将批准的建设用地按规定和供地政策用于常熟市兴隆路(城铁片区南沿江铁路下穿段)工程建设。请落实相关生态管控要求,并将具体供地情况及时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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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3月 4日
抄送: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南京局、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 2021年3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