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知书编号 | 2021年第12号 |
项目名称 | 保康竹园沟矿业有限公司竹园沟磷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
采矿权人 | 保康竹园沟矿业有限公司竹园沟磷矿采矿权 |
评估公司 | 新疆昌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备注 | 2021年第1次公示 |
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矿业权价款评估备案核准取消后有关工作的通知》(鄂土资规〔2015〕2号),我处于2021年11月15日至11月26日对《保康竹园沟矿业有限公司竹园沟磷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进行第一次公示,公示期内无社会反馈意见,现对评估公示结果进行告知:
经评估人员对该采矿权尽职调查和当地市场的调查分析,按照采矿权评估的原则和程序,选取适当的评估方法和评估参数,经过认真计算,确定“保康竹园沟矿业有限公司竹园沟磷矿采矿权”在评估基准日时点上的出让收益评估价值为人民币20347.99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亿零叁佰肆拾柒万玖仟玖佰元整。按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核算采矿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核算结果为20071.94万元,小于评估值20347.99万元。
评估结果供作为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的参考。
附:湖北省自然资源厅网上公示及报告下载链接地址
http://zrzyt.hubei.gov.cn/fbjd/zhengce/qtzdgkwj/202111/t20211116_3866004.shtml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