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江南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JN030103、JN030104、JN040101地块调整方案》已完成规划调整征询意见公示等程序,并经梅州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后获梅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梅市府函〔2021〕163号),自批准之日起(2021年6月5日)起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八条“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及时公布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的规定,现由我局公布实施。有关规划成果信息可查询我局网站(https://www.meizhou.gov.cn/zwgk/zfjg/szrzyj/)。
特此通告。
附件:《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梅州市江南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JN030103、JN030104、JN040101地块调整方案的批复》(梅市府函〔2021〕163号)
梅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6月10日
梅市府函〔2021〕163号 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梅州市江南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JN030103、JN030104、JN040101地块调整方案》的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