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自然资源局关于安龙县钱相乡坡硝山鹰石材厂饰面用灰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计算公示
经我局委托,黔西南州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已完成《安龙县钱相乡坡硝山鹰石材厂饰面用灰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计算工作。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矿业权评估报告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82号)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公示时间:2022年10月19日至2022年11月1日。
二、公示内容:《矿业权价款计算书》()、《储量评审备案证明》(附件二)。
三、计算结果:按照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矿业权价款评估(计算)管理工作的通知》(黔国土资储资函〔2011〕89号)、《关于完善矿业权价款计算有偿取得制度与调整矿业权价款缴纳标准的通知》(黔国土资发〔2009〕112号)和《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发布贵州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的公告》(2018年第16号)的规定,本次计算的采矿权价款5948.8149万元(1982.9383m³×3.0元/m³=5948.8149万元)。
四、其他:公示期若社会公众对计算结果有意见,请填写《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附件三),并以书面形式寄送黔西南州自然资源局矿权管理科(邮编:562400,地址:兴义市遵义路11号,联系电话:0859—3238625)。
附件:1.矿业权价款计算书
2.储量评审备案证明
3.公示公众意见表
黔西南州自然资源局
2022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