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至31日,市住建局组成督查组,对静宁县、庄浪县、华亭市、泾川县、灵台县、崇信县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安全运行管理情况进行全面督导检查。
督查组深入各县(市),通过现场看点、查阅资料的方式,对41处涉及城市燃气、供水、供热、排水防涝、园林绿化、公园广场、道路桥梁、环卫保洁、污水处理、有限空间作业和窨井盖安全改造等10项市政公用设施安全运行以及城市公用行业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编制方面的情况详细进行了解检查,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体整改措施建议。
督查组要求:一要各县(市)住建、城管执法部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切实增强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安全管理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底线红线,杜绝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安全可靠运行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二要聚焦工作重点,扎实开展全市城市公用设施运行安全治理专项行动。要借力创城和城市更新行动,全面开展城市体检,认真查找弱项短板,摸清设施运行状况;要全力抓好城市燃气、供水、供热、排水防涝、道路桥梁、公园广场、园林绿化等市政公用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找准问题,列出清单,建立整改台账,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做到一处一预案,一事一专班,分轻重缓急抓紧整改;要针对重点部位、重要环节,统筹做好城市公用行业疫情防控;要加快城市市政公用领域七个专项应急行动方案编制,未雨绸缪,健全完善城市应急管理工作机制。以实打实的成绩迎接国务院安委会考核。三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扛牢住建行业安全监管,压实属地管理责任,盯紧企业主体责任,用心用力落实落细“三管三必须”和国务院安委办“15条硬措施”要求,推动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安全运行管理工作举措真正落地见效,切实保证全市城市公用事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
撰稿:孙 浩 编辑:何 龙 审核:于 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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