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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长沙出台轨道交通新规!明年5月1日起施行

    长沙市国资委 2022-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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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备受社会关注的《长沙市轨道交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3年5月1日起施行。10月21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详细介绍了《条例》制定的背景、过程和主要内容。



长沙进入轨道交通“网络时代”


轨道交通是指地铁、轻轨、市域快轨、磁浮交通等城市轨道公共客运系统。早在2012年,长沙就制定出台了《长沙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而当时长沙只有1号线和2号线两条在建线路,且无线路建成投运。目前,长沙已经进入轨道交通的“网络时代”,其中已投运的线路有1到6号线及磁浮快线,在建的线路有7号线一期等6条线路。

原《条例》自2013年5月实施以来,对促进长沙轨道交通规范建设和有序运营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近年来随着轨道交通事业快速发展,原《条例》部分内容与当前轨道交通形势发展不相适应,亟需进行完善与补充。

据介绍,新《条例》起草期间,立法工作专班结合收集的382条意见建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多轮讨论修改,并将草案修改稿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给予了立法指导。


加强地铁公共安全保障


与原《条例》相比,新《条例》秉持“以人为本”的建设理念,综合考虑公共利益与公共安全等要求,进行了一些更新与修订。

《条例》特别增加了“防汛防涝要求”的内容,防止在暴雨极端化条件下,因城市内涝等情况影响轨道项目安全。

当前,轨道交通运输的疫情防控、灾害应急等受到社会高度关注,这在新条例中也有充分体现。根据市轨道交通集团、市卫健委的建议,新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依法开展公共卫生安全防控工作。对轨道交通运营单位采取的公共卫生安全防控措施,乘客应当配合;拒不配合的,轨道交通运营单位有权阻止其进站或者责令其出站;强行进站或者扰乱公共秩序的,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新条例在已有专章规定应急管理的基础上,又在其他章节规定安全保障有关内容。比如,第二章第七条第一款规定,轨道交通线网专项规划应当与公共安全相适应;第五章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对重点岗位人员进行安全背景审查;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轨道交通运营过程中发生故障、突发事件危及安全运行的,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可以暂停线路运行,但应当及时组织乘客疏散和换乘,同时向社会公告并报告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


进一步提升乘客乘车体验


市属国企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尹双红介绍,《条例》还设置了轨道交通运营单位服务承诺条款,进一步提升乘客乘车体验。

具体包括:为老、弱、病、残、孕等乘客提供爱心专座,在车站和列车内提供功能完好的无障碍设施,在具备条件的车站提供无障碍卫生间、母婴室、婴儿护理台等服务设施,安排工作人员为遇到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引导服务,全面保障各类型乘客的出行权益;支持实体票和电子票过闸乘车,确保乘客购票便捷;在车站醒目位置播报乘车信息,并通过多样方式播报非正常运营信息,确保信息及时畅通等。

《条例》还明确了免费乘车规定。根据现阶段长沙轨道交通运营的实际情况以及市人民政府制定的相关优惠政策,部分乘客可持有效证件直接免费乘车。


多形式督促《条例》贯彻实施


据悉,目前长沙100%的地铁站外可换乘公交,94.9%的公交线路接驳地铁车站,“抬脚上公交、出门坐地铁”的城市公共交通成了众多市民出行的首选方式。长沙将不断优化完善常规公交线网布局,进一步提高地面公交与轨道交通的接驳换乘服务保障能力,督促对轨道交通出口导向标识进一步完善,对地铁站周边行政中心、大型旅游景点、大型公立医院、高等院校、大型商业广场等进行导向指引。

《条例》实施后,市人大常委会还将通过开展专题调研、听取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等方式,发现和了解《条例》贯彻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条例》实施部门严格落实相关责任,加大《条例》的贯彻实施力度。在《条例》实施一段时间后,适时开展对《条例》的立法后评估,以发现《条例》实施过程中的问题,为进一步完善《条例》相关规定打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