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开展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转包挂靠出借资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附件1: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转包挂靠出借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建设单位自查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基本情况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
施工单位 | 施工许可 证号 | |||||||
项目地址 | ||||||||
开工 时间 | 施工承包合同额(万元) | 建筑面积 (万平方米) | ||||||
自查内容 | ||||||||
分类 | 存在问题 | |||||||
是 | 否 | 违法违规情况 | ||||||
是否违规将工程项目发包给个人或者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 | ||||||||
是否存在依法应当招标未招标或未按照法定招标程序发包的问题 | ||||||||
是否存在将应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设工程分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不同的承包单位的行为 | ||||||||
是否指定或变相指定分包单位 | ||||||||
施工单位现场实际负责人是否属于施工单位人员 | ||||||||
施工单位缴纳的履约保证金是否由施工单位银行帐户提交 | ||||||||
工程款是否直接支付给个人或者分包单位 | ||||||||
是否存在个人或个人以施工总包的单位名义申请工程进度款 | ||||||||
是否发现工程项目存在转包挂靠、违法分包、出借资质问题的线索 | ||||||||
其他问题 | ||||||||
本项目自查承诺如下: 本项目严格按照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转包挂靠出借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开展自查,自查情况属实,如有不实之处,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转包挂靠出借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整治施工单位自查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基本情况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
施工单位 | 施工许可证号 | |||||
项目地址 | ||||||
开工 时间 | 合同额 (万元) | 建筑面积(万平方米) | ||||
项目经理 | 项目经理社保缴纳单位 | 项目经理是否发生变更 | ||||
是否存在转让、出租资质证书行为 | □转让资质参与投标 □开介绍信出租资质参与投标 □其他情形 | |||||
是否存在转包行为 | □母公司承接工程交由子公司施工 □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 □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部人员未签订合同或未缴纳社保,或派驻的项目负责人未对该工程的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 □施工总承包单位收取“管理费”将工程转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 □违规采取合作、联营、个人承包等方式承包工程的 □其他情形 | |||||
是否存在违法分包行为 | □专业工程分包给无资质的企业或个人 □专业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专业工程中非劳务作业部分再分包 □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单位的 □专业作业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劳务再分包的 □其他情形 | |||||
其他违法违规情况
| □未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 □拖欠农民工工资 □其他情形 | |||||
本项目自查承诺如下: 本项目严格按照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转包挂靠出借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开展自查,自查情况属实,如有不实之处,愿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处罚、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等在内的相应法律责任。
项目经理(签字): 年 月 日
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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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1.请各地区统筹安排本地区2020年1月1日以来领取施工许可证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开展自查。2.请在2022年5月10日前完成自查。
附件3: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转包挂靠出借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整治监理单位自查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基本情况 | 项目名称 | 监理单位 | ||||||
资质等级 | 施工许可证号 | |||||||
项目地址 | ||||||||
开工 时间 | 监理合同额 (万元) | 建筑面积(万平方米) | ||||||
自查内容 | ||||||||
分类 | 存在问题 | |||||||
是 | 否 | 违法违规情况 | ||||||
总监理工程师是否在建筑工人实名制系统考勤并到岗履职 | ||||||||
监理单位是否存在超越资质承揽工程问题 | ||||||||
项目经理是否属于中标施工单位人员 | ||||||||
项目经理是否定期参加监理例会 | ||||||||
施工单位项目关键岗位人员是否均通过建筑工人实名制系统考勤并在岗履职 | ||||||||
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当地主管部门报告 | ||||||||
监理单位是否发现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存在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问题 | ||||||||
是否发现工程项目存在转包挂靠、违法分包、出借资质问题的线索 | ||||||||
其他问题 | ||||||||
本项目自查承诺如下: 本项目严格按照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转包挂靠出借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工作要求开展自查,自查情况属实,如有不实之处,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4: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转包挂靠出借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
情况汇总表( 阶段)
填表单位: 填表时间:
序号 | 地区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施工单位 | 监理单位 | 违法违规行为类型 | 案件简介 | 处理进展 | 处罚 金额 | 其他 |
签发人: 审核人: 填表人:
填表说明:1.违法违规行为请填写以下类型:未批先建、转包、违法分包、出借资质、其他;2.表中数据均为累计数;3.本表格请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汇总后每月报送一次,邮箱:jxsjstjgc@163.com。
关于转发《关于开展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转包挂靠出借资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抚住建监〔2022〕10号.pdf
抚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2年4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