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南通市委依法治市办出台《关于加强行政行为自我纠正的实施意见》,在全国率先构建规范化的自我纠正制度体系,为及时有效化解各类行政争议、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持续深化江苏法治政府建设进行了创造性、可复制的探索实践。
王晓斌表示,我市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按照省委依治办、省法院、省司法厅的工作要求,学习借鉴兄弟地区的经验做法,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聚焦法治南通建设的薄弱环节,不断规范行政行为,加强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和行政审判等工作,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在法治轨道上预防化解行政争议、创新社会治理机制路径、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实践,提供更多的南通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