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始终把支持自贸区建设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今年以来,立足自然资源要素服务保障,强化措施,深化改革,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是积极推行不动产登记相关业务“一网通办”。在陕西自贸区高新功能区积极推进全业务类型“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实施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纳税费“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推行税费、登记费线上一次收缴、后台自动清分入账(库)。不动产权属登记信息查询、住房查询、房屋查询、登记簿查询等实现了全程网办。实现二手房转移登记即来即办、即办即取;抵押登记实现1个工作日内完成;抵押权注销登记、查封登记、解封登记已达到即时办结;首次登记、变更登记、更正登记、预告登记、换证登记、补证登记、注销登记2个工作日内办结。今年以来,高新区功能区已完成不动产登记25896户。
二是探索推进“标准地”试点改革。制定《关于加快推进区域评估工作的通知》和《陕西省“标准地”改革工作成效评估与考核清单》,明确区域评估工作实施范围、目标任务、工作要求,细化省级部门、市县政府及开发区需开展的具体工作,强化督促指导,推动“标准地”改革任务落实和质量提升。今年1月-11月,全省试点县(区)和省级以上开发区已完成“标准地”出让100宗11340.5亩,其中自贸区区域出让39宗3599.1亩。“标准地”供应比例达到43.9%,已经超过40%的年度目标。
三是不断深化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改革。深度优化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制度,制定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做好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服务的工作措施,明确提出自由贸易试验区等特定区域,可由其管理机构或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建设用地报批前,对特定区域全域或区域内规划建设用地范围统一向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压覆审批相关手续,不再对区域内的具体建设项目单独提出压覆审批要求。印发《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改革实施方案》《涉企不动产登记“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改革方案》《二手房转移登记及水电气(暖)联动过户“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改革方案》,深入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全力为企业群众提供更多便利。出台十六条配套措施服务全省稳经济大局,今年以来,经我厅审查上报省政府批准自贸试验区所在开发区建设用地总面积4.12万亩,其中:西安3.43万亩、杨凌示范区0.09万亩、西咸新区0.6万亩,切实做到自贸试验区用地应保尽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