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已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二(八)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目前全省毁林种参问题点位多达1124个,占用林地面积3609公顷。林地破坏问题时有发生。鸡西市普晨石墨有限责任公司尾矿库扩建工程未办理征林征地手续,目前尾矿库内废水、废矿沙已灌入附近林地。2014年以来,宝清县福平露天煤矿非法占用毁坏林地78.65公顷,其中只有18公顷取得了林地审批手续。
二、整改目标:对毁林种参案件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实现案件查处、植被恢复、追责问责“三到位”。违法占用林地,符合审批条件的,完善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手续;不符合审批条件的,完成林地回收和植被恢复。
三、整改措施:①对全市47个参地点位进行复查,全面摸清毁林种参地块的位置、面积、权属和破坏森林资源情况,建立问题清单和台账。②按照造林技术规程,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和森林植被,参棚等违法建筑全部拆除。③全面推行林长制,进一步完善市县乡村四级林长制组织体系和责任体系,强化日常监管。④对案件进行查处。对造成森林资源破坏负有责任的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今年6月,黑河市林业和草原局组织开展了严厉打击毁林种参专项行动复查工作,各县(市、区)高度重视,针对违法问题建立了问题清单和台账,对辖区内新增毁林种参违法行为和复耕复垦违法行为进行了认真排查,排查结果显示:全市47个违法地块均已恢复植被,全部地块整改到位,不存在新增和复种等违法问题,对造成森林资源破坏负有责任的人员,已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规依纪依法追究了责任。黑河市于2021年印发了《全面推进林长制的实施方案》,以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林长制长效机制为目标,建成了市、县、乡、村四级林长制组织体系,明确了各级林长及职责。通过实施林长制,林草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破坏林草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在维护林草资源和生态安全方面取得了明显效果。
五、公示时间:2022年11月30日至2022年12月13日(共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黑河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56-7773811
八、受理地址:黑河市龙江路69号102室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黑河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黑河市委员会 黑河市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