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召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六届二次会议,会议公布了调整后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吉林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试行)》,副市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刘立新出席并作出重要讲话。
会议指出,本次调整后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成员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三个三分之一”原则,涉及全社会缴存职工的各个层面,能代表绝大多数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切实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利益。
会议强调,开办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能够有效回应群众期盼,实质性地减轻购房者月供压力,为缴存职工节省大量利息开支,让住房公积金贷款惠及更多家庭,充分发挥了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
会议对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提出了3点要求:一是各部门要强化贯彻执行,确保政策惠民取得实效;二是管委会成员要强化履职尽责,充分发决策监督职能作用;三是中心要强化担当作为,强归集、惠民生、稳风险,全方位推动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