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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印发《福建省集镇环境整治案例指南》的通知

    福建省住建厅 2022-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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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住建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

  为便于各地更好地理解和落实集镇环境整治实施成效要素,积极探索、互相借鉴,促进我省集镇环境整治取得更大成效,省住建厅组织编制了《福建省集镇环境整治案例指南》,对照实施成效要素,结合各地好的做法,逐项加以阐明,明确集镇环境整治的方向目标、设计的理念逻辑、工作的方式方法等(《案例指南》中的建筑立面整治、公共空间打造、文化挖掘呈现、绿化提升、产业培育、共同缔造等做法也可适用于村庄建设整治工作),现予印发(已同步上传省住建厅官网:https://zjt.fujian.gov.cn/),并就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学习

  (一)印发学习参考。由县级住建局组织印制,发送以下对象作为工作参考或指导依据:1.县级政府分管领导;2.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3.乡镇政府分管领导及村镇建设负责同志;4.县本级负责村镇建设工作的同志。

  (二)组织集中学习。县级住建局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年底前组织所有乡镇的分管领导、村镇建设工作人员集中学习,邀请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参加,对照指南,借鉴经验,开展学习交流,提升理念方法。

  省厅近年编制的美丽乡村建设负面案例(两期)、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技术指南相关内容(已同步上传省住建厅官网),请各地一并列入集中学习范围。

  二、做好借鉴运用

  把《案例指南》的集中学习做为每一个集镇环境整治项目整治前的规定动作,县级住建局在项目规划设计阶段要组织项目所在镇村干部、规划设计团队进行再学习,确保实施成效要素全面落实到具体项目的策划和规划设计中。2022年启动的省市集镇环境整治项目,县级住建局要组织乡镇和规划设计团队对照案例指南,结合当地实际,举一反三探索,进一步完善整治规划设计方案,抓住整治契机,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三、加强探索总结

  各地要贯彻“乡村建设为农民而建”的要求,对标乡村振兴二十字方针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加大对集镇环境整治的探索力度,并加强对好理念、好做法、好经验的收集总结提炼,及时报送省厅村镇处,省厅将梳理摘编,不断丰富可复制可推广的政策机制和经验做法,供各地交流借鉴。各地住建部门、集镇环境整治项目工作专班间要加强沟通联系,互学互鉴、博采众长,努力打造精品示范工程。

  请各设区市督促并收集汇总所辖县(市、区)学习宣传《案例指南》工作情况,于2023年1月10日前报省厅村镇处。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