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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扬州市发改委关于同意扬州远方产业扶持资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外投资项目变更有关事项的通知

    扬州发改委 2022-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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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远方产业扶持资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报来《关于扬州远方产业扶持资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外投资项目变更的请示》收悉。《扬州远方产业扶持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开曼基金收购开曼AtievaInc.公司股份》项目是我委于20191220日以《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扬发改外经备〔201931号)核准的项目。经研究,现就《扬州远方产业扶持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开曼基金收购开曼AtievaInc.公司股份》项目申请变更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根据《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1号)和《江苏省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苏发改规发〔20181号),同意《扬州远方产业扶持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开曼基金收购开曼AtievaInc.公司股份》项目的主要内容和规模由开曼基金投资的AtievaInc.公司变更为LucidGroup,Inc.公司。

二、其他事项仍按我委《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扬发改外经备〔201931号)执行。

三、如对本批复持有异议,可以在收到本批复之日起60日内向我委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