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市水利局不断推进水土保持项目实施工作,加强水土保持项目建设和预防监督管理,将水土流失治理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与产业发展等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坚持以小流域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单元,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将生物措施和工程措施有效衔接,推进山水林田湖沙草一体化综合治理,健全水土流失综合防护体系。2022年以来,全市共投入资金934.11万元,年度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0.92平方公里,占省下达任务数的103%,年均减少土壤流失量 7.98万吨,水土保持措施增加收入 19.17万元。
为形成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合力,市水利局联合市人民检察院、国家税务总局鹰潭税务局、市行政审批局,构建水土保持工作协同联动机制,健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管理、水土保持治理措施实施等工作机制,简化优化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流程,完善水土流失预防治理长效机制。
为强化水土保持工作责任意识,市水利局全面加强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后事中事后监管,对辖区内生产建设单位依法全面履行水土保持监督检查职责,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的跟踪检查做到全覆盖、全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完善监管措施,提高监测质量。加强对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情况的核查,督促生产建设单位依法履行水土流失防治主体责任。全面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监督检查工作严格按照水土保持监督检查程序和方式进行,做到检查前明确通知、现场检查时规范记录、检查后及时印发意见和跟踪落实,确保水土保持有序监督、有据监督和有迹可循,进一步提升了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