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八步区城东街道灵凤村第10、11村民小组:
你小组提交的《贺州市电商产业园项目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经贺州市自然资源审查委员会2022年第14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示无异议。现将相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规划指标
(一)规划位置:位于贺州市八步区鞍山东路与车田寨交汇处西南侧。
(二)规划用地面积:8401.91平方米。
(三)建筑物性质:主体建筑物其他商业服务业用房。
(四)建筑占地面积:2673.74平方米。
(五)总建筑面积:20333.94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18474.85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1859.09平方米)。
(六)建筑密度:31.82%。
(七)容积率:2.20。
(八)绿地率:20.00%。
(九)建筑高度:各栋建筑高度详见附件。
(十)停车位:机动车停车位185个(其中含新能源车位19个,无障碍车位4个),非机动车停车位832个。
(十一)场地标高及建筑间距、建筑退距等指标详见附件。
二、原则同意该项目综合管线及其他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布局
电力、通信、污水、排水、燃气、垃圾收集点等基础设施的规划布局详见附件,各专业的深化设计应在下一阶段予以完善。
三、原则同意该项目建筑设计相关内容
(一)建筑层数:地上4、6、11层,地下1层。
(二)立面色彩及材质:主色调米黄色,辅色调咖啡色;立面材质为真石漆。
(三)建筑具体尺寸、建筑绝对高程、建筑立面形式、风格及色彩等内容详见附件。
四、其他事项
(一)本方案须严格执行新建停车场配建充电设施的比例要求,配建停车位应100%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
(二)开工前,应完善相关用地手续。
(三)相关配套设施应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
(四)下阶段的初步设计及施工设计应依据本调整规划设计方案进行设计;后续建设中如对调整规划及建筑设计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应按程序重新办理方案调整的审批手续。
(五)本方案总平面方案有效期为2年,建筑设计方案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内可凭本方案设计和批复到市民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联合审批窗口办理相关规划许可手续。逾期未办理规划许可手续的,本方案无效。
特此批复。
贺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12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