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省河长制办公室发表扬信,对渭河生态保护中心在2022年度河湖长制工作中所付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绩给予高度肯定。
2022年,作为渭河流域管理机构,渭河生态保护中心以河湖长制工作为载体,工作范围由渭河干流拓展到整个流域,该中心按照水利厅党组决策部署和省河长办河湖长制工作任务分工,紧紧围绕渭河流域河长制工作重点任务,集中力量推进重难点问题整改,圆满完成了省河长办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亮眼的成绩和结果,让渭河流域的河湖更加宁静、和谐、美丽。
2022年12月1日,《陕西省渭河保护条例》经陕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条例》首次以地方性法规形式明确了渭河流域各级河湖长的职责定位,为渭河流域及渭河生态区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制保障。
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给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渭河生态保护中心干部职工千方百计克服困难,迎难而上,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多次赴渭河流域各市县(区)开展碍洪突出问题的核查、督办及核验工作。全年扎实开展了进驻式明察暗访工作,督促各地完成了对水利部2020年、2021年暗访督查反馈问题的整改,配合完成群众举报非法采砂、“四乱”情况的核查及联合执法,为建设渭河生态廊道提供了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