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举办“春风行动”招聘会助力就业 送教至基层记忆有妙招 省财政厅持续推进营商环境优化 贺州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到贺州学院调研 安陆市雷公镇初级中学开展预防校园欺凌法治讲座 【陕西交控】洛卢高速“百日大干”又一控制性工程开工 县检察院:法治进校园护航助成长 中共溆浦县委党校开展沉浸式“驻村入户”调研活动 袁州区柏木乡:早稻生产开新局 国家发改委马强一行来庆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工作调研 关于定点培训机构认定的公示 县农业农村局开展越北腹露蝗发生情况调查 关于切实做好2024年电力行业防汛抗旱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南岸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重庆市苏林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资质申请审查意见的公示 章贡分局水西派出所:摆摊设点送宣传,警民携手护平安 孙道军就贯彻落实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强调以农业农村现代化为突破口加快建设四化同步发展示范区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区政府办公室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4月1日起泉金客运航线加密航班航次 京剧余派第四代传人王珮瑜率少儿京剧团在罗田县开展公益行活动 强降水!大风!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发布重要提示!
保存成功
  • 太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太和区人民政府 2023-02-14
    微信查看
    微信扫一扫
    收藏 查看原文
太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浏览次数: 568   信息来源: 太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时间: 2023-02-14 16:14
字体大小:[||]

市监信听告〔2023001

太和县鑫亮木业科技有限公司等754家企业(名单附后)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单位涉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一案,已调查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告知如下: 太和县鑫亮木业科技有限公司等754家企业,在取得营业执照后连续两个年度以上(含两个年度)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未进行纳税申报,在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均查找不到且无法与其取得联系的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依据上述规定,我局拟对太和县鑫亮木业科技有限公司等754家企业营业执照予以吊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自本告知书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附:拟吊销企业名单

联系人:     谢敏    联系电话:  0558-2933023                

联系地址:  太和县人民北路汽车站对面                                    

 

太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214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