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30日,江成同志主持召开2021年第3次厅长办公会 定襄:“锻造之乡”的绿色发展新答卷 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增强责任担当意识 四会市2020年度第十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补偿安置公告 金牛西华街道进入主体结构施工 关于征求《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诚信行为记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方联民调研平益项目 杭州220千伏经济变110千伏送出工程B线顺利投产 锦州市完成2020年度农田基本建设“大禹杯(河长制)”竞赛自评工作 天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议程 内蒙公司固阳虹景怀朔二期风电供暖项目取得电价批复 胡洪副市长召开全市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工作会议 吉利区委原常委、统战部长刘百营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首都“两区”建设重大成果1月份3个“全国首家”金融机构密集在京落地 交通运输主要统计指标月度快报(2020年12月) 中国共产党和庆镇第十三届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胜利召开 张家界市财政工作会议召开 招聘|寻找精兵悍将,17个职位等你来~ 经济参考报:中国石油“碳达峰”催生“气超油” 2021年酒泉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支出预算汇总表
保存成功
  • 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安远县人民政府 2023-01-20
    微信查看
    微信扫一扫
    收藏 查看原文

中共安远县委安远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中共赣州市委、赣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安远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细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工作举措和成效

(一)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印发《2022年度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方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党委理论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纳入县委党校重点课程。11月,对2022年度新提任科级领导职务干部进行法律法规知识考试,全面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县委、县政府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县委将学习法律知识纳入每月的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先后组织专家解析《宪法》《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传染病防治法》等;县政府印发《2022年度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县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必修课”。

2.全面接受监督。畅通人大、政协监督渠道,2022年共办理答复人大代表建议63件、政协提案45件,办理答复率100%,书面反馈满意率100%。积极发挥行政复议、督察指导、执法监督等监督作用,2022年,共下发行政复议责令履行通知书3份,开展法治政府督察1次。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并按期答辩,积极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无被法院判决为失信的情况。

3.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设置规范性文件公开专栏,确保应公开尽公开。2022年,重点围绕减税降费、市场监管、稳岗就业、扩大有效投资、重大建设项目、疫情防控等重点领域,通过线上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各类信息34000余条。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三百山镇申报全省“十县百乡”建设示范点。积极扩大公众开放参与度,引导群众主动参加“政府开放日”系列活动,及时有效回应社会关切。2022年,通过区县网络问政平台回应群众提问20余条、处理依申请公开文件8件,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答复。

4.推进政务诚信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市、县社会信用体系各项工作部署,积极实施红黑名单制度,健全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收集并推出一批诚实守信典型或违法失信典型在赣州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信用中国(江西赣州)等平台公布。截至目前,依托赣州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上传信用数据1369131条、“双公示”数据14761条、信用承诺3509条、红黑名单数据1846条、荣誉信息数据2479条。做好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完善失信惩戒机制,建立失信主体专项治理台账,完善和重塑企业自身信用,鼓励引导38个失信主体开展了207件失信事件修复。

(二)加快转变职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1.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市县同权”改革。在县政务服务大厅开设“市县同权”专窗,承接“市县同权”改革事项108项,实现企业群众办事“不出县”。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将13个行政部门的79个事项划转至县行政审批局。梳理编制行政许可事项,已认领编制行政许可261项。开展“四减一优化”专项行动,持续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收费,优化审批机制,精简环节309个、材料118个,压缩时限738个工作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一站式集成”审批改革,设立工程建设项目“一站式集成”审批专区,将工程建设项目涉及的39个审批事项全部进驻专区。构建“一网一窗”惠企政策兑现体系,线下在县政务服务大厅设立惠企政策兑现专窗,线上建设“亲清赣商”政策兑现平台,并设立1500万的惠企政策兑现资金池,今年以来,共为1188家企业兑现惠企资金6455万元。推进“一照通办”改革,今年已实现食品、文化、交通、农业、金融等8大类41个事项“一照通办”,并为2397家市场主体提供“一照通办”服务。推动“异地通办”,开设“异地通办”专窗,全面落实跨省、跨市、跨县异地通办事项,同时,与深圳福田区签订“跨省通办”协议,110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与大湾区城市通办。打造高品质帮代办服务,截至目前,我县已打造1个县级帮代办服务中心,20个乡镇(城市社区、工业园区)级帮代办专区,176个村(社区)便民帮代办点,1792个村组帮代办网格单元,构建了高效均衡的帮办代办服务体系。目前,县政务帮代办中心累计服务企业1983家,提供帮代办服务5673次、线上不见面帮代办2075次。

2.构建公平竞争环境。持续规范民生重点领域竞争行为,严格依法查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垄断行为,以公正监管促进公平竞争。依法加强民生、金融、科技、传媒等领域经营者集中的审查,防止“掐尖式并购”,推动形成大中小企业良性互动、协同发展良好格局。清理废止(修改)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不符的规范性文件,推动“非禁即入”落实落细。对县政府今年出台的9个政策性文件出具公平竞争审查意见,确保制定的政策措施符合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相关工作的要求。

3.创新监管服务模式。创新事中事后监管,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对新业态新领域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全面推行包容免罚清单模式,出台《安远县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规范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县园区范围及重点项目实行企业“安静生产期”制度,特殊情形实行涉企行政检查备案制度,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推“双一号工程”,进一步打响“安心办”营商环境品牌。

(三)健全制度建设,全面提升依法决策能力

1.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贯彻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引等“三项制度”,加大对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力度。2022年,以县政府或者县政府(办)名义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共9件,已向县人大常委会和市级进行备案。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共清理规范性文件122件,其中,宣布废止37件、宣布失效46件、拟修改1件、继续有效38件。

2.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贯彻落实《江西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必经程序,及时制定我县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在政府网站公开,主要涉及我县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城区房屋征地拆迁等工作领域。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团对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的作用,在县司法局设立公职律师办公室,并组建10余人的公职律师团队,为我县依法决策提供法律保障。截至目前,对我县16次政府常务会284个议题、42个招商引资项目合同和其他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均全面进行了审核把关。

(四)完善执法机制,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继续推进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旅游、交通运输、农业、应急管理等领域综合执法改革,确保七大领域综合执法改革稳步发展。大力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出台《安远县综合行政执法协调联动机制》,完善指挥协调和沟通衔接机制。开展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专题调研,指导和协调解决全县深化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工作中的问题,确保对新调整赋予的102项行政执法权限能“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实现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印发综合执法大队标准化建设参照模板和统一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文书,督促乡(镇)完善制度、场所,配备执法力量和装备。举办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培训和开展中执法案卷交叉评查活动,对18个乡(镇)30本执法案件进行评查整改,有效提高乡(镇)综合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

2.优化行政执法方式。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事项清单,推行行政执法数据年报公示制度。规范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共对全县36个执法单位开展执法案卷评查2次,对食品药品、卫生健康、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等重点执法领域开展专项检查2次,不断提高行政执法单位案卷制作水平。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工作,截至目前,共办理换发证件691件,其中乡(镇)179件,县直部门单位512件,注销执法证件5件。出台《安远县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第一批228项)》,推行“首违不罚”“轻微不罚”等包容审慎监管,做到执法有温度,自清单实施以来,安远县共有32起案件适用轻微违法不罚。

3.强化行政执法制约监督。出台《安远县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办理制度(试行)》《安远县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试行)》等制度,为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活动,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法查处违法执法行为提供制度保障,促进我县各部门单位依法行政。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监督作用,通过发放行政复议宣传手册、公布行政复议咨询电话等形式,引导企业在遇到“政企纠纷”时通过行政复议依法维权。开展行政复议“进园区、商会、企业”专项法律服务,在工业园区、商会、工商联共设立4个行政复议联系点,实现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快审快结”。

4.依法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持续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卫生应急处置工作,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策略。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健全完善科学高效的应急管理制度体系。全面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强化重点领域安全监管,部署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持续在危险化学品、工贸、非煤矿山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今年以来,共对40家重点监督对象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隐患161个,立案查处15个,行政处罚28.6万元。

(五)创新治理机制,提升社会稳定治理能力

1.加强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全面落实《江西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印发《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有效防范“民转刑”案件专项行动方案》,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委派调解”多元化解机制,建立矛盾纠纷协调交账制度,每月开展常态化矛盾纠纷排查,注重源头预防,加强“民转刑”案件防控。截至目前,全县共排查矛盾纠纷3967件,化解3818件,化解率达96.51%。加强基层调解能力建设,设立“六个安和调解室”“老黄工作室”,探索创建“五老”调解室、“老廖古议事评理厅”,化解25件历史遗留信访突出问题。加强调解队伍建设,深化“一站式”“综合性”调解工作平台建设,优化整合人民调解队伍,开展县、乡人民调解员培训37场次。截至目前,推荐创新典型案例7个(国家级1个),调解案件2900件,民转刑案件0件,调解成功2856件(涉疫情纠纷26件、妇女儿童纠纷74件、农民工纠纷68件),调解成功率为98%,涉及金额996.78万余元。

2.推进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全面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加强行政复议中心场所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2022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2件,立案受理21件(行政处罚9件、行政强制7件、行政确权1件、行政确认1件、举报投诉处理2件);共办结行政复议案件19件,其中维持和驳回5件、撤销4件、调解或和解后终止10件。深入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今年我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应诉率达100%。截至目前,全年共计行政应诉案件9件,主要在工伤认定、征地拆迁和山林权属纠纷领域,一审被纠错率11.1%。

3.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推进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成版石、三百山两个法律服务平台示范站。推动“律师公益集结号”与“所所对接”活动相融合,实现全县8个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和18个司法所结对共建,并组织法律专业干部和律师参与乡村法律顾问工作,满足群众多元法律服务需求。开展“法援惠民生”系列七大主题活动,扩大援助覆盖面,降低法援门槛,做到了应援尽援、能援尽援。深化公证改革,加大对社会特殊群体及其他公益事项公证援助力度。截至目前,“三台融合”录入6494件,案件回访满意率100%;办理公证事项202件,减免公证费1525元,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68件(民事210件、刑事158件),提供免费法律咨询1360人(次)。

4.全面实施“八五”普法。制定《2022年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到实处,成立以律师及司法所长为成员的“八五”普法讲师团,开展“法律八进”“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乡村振兴法治同行”等专项宣传活动。扎实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2022年已累计培养农村(社区)“法律明白人”59155名,录入网校人数36070人,完成录入网校总户数的47.5%,参与培训率达87.4%,参与法治宣传29500人次,参与调解矛盾纠纷380件次,引导法律服务3100余件次。

(六)健全工作机制,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增质增效

1.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方案。印发《安远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及重要举措分工方案,明确了今后五年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方向,提出了建设法治政府的24项任务,下发了《安远县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了优化政府职能、强化监督制约、严格依法行政等21项主要任务及牵头、责任单位,推动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顺利开展。同时,加强督查考核,将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县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体系,以督察促进工作落实。

2.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充分发挥示范创建的引领、推动作用,转发《江西省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和《江西省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全面评估方案》等文件,积极组织各部门做好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今年,共申报2022年度省级法治政府示范创建项目1个。

3.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督促指导。对各乡(镇)和部分县直单位开展2022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了解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普法依法治理、规范行政执法、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等落实情况,不断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不断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二、存在的问题

(一)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仍需加强。部分单位对创建工作重视不够,参与热情不高,全县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氛围不够浓厚。

(二)行政执法规范化仍需提升。个别行政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仍然存在随意执法、以罚代管的现象,部门单位之间开展联合检查力度不够、方法不多,多头执法、重复检查现象依旧存在。

(三)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力量薄弱。各乡(镇)、部门单位法治工作审核人员大多身兼数职,专业性人员比较匮乏,严重制约政府法制工作的开展。

三、2023年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县将把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与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起来,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为契机,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以更高水平的法治建设护航安远高质量发展。

(一)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全面落实国家、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市实施方案要求,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建立健全公职律师、法律顾问有效参与决策论证、提供法律意见的体制机制,推进乡(镇)、部门单位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全覆盖。

(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建立“轻微违法不罚”“初次违法不罚”等免罚清单,做到“有温度的执法”。切实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我县执法部门的执法方式,从源头、过程、结果对行政执法活动进行全面规范,提升行政执法规范性和透明度。

(三)深化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持续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乡(镇)逐步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通过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资格管理、执法案卷评查、受理投诉举报、行政执法考核评议等方式,整治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等突出问题。

(四)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基层法治人才培养力度,建设一支懂法守法、依法用法,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工作的法治型干部队伍。加快发展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调解等法律服务队伍,全面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满意度,提升法治公信力。

(五)创新法治宣传方式。全面实施“八五普法”,创新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学习,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提升基层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助力乡村振兴发展。

中共安远县委  安远县人民政府

2023年1月8日

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