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2〕29号)、《松阳县推进产业数字化的行动方案》《松阳县关于加快推进产业数字化的扶持政策(2022年)》(松工经发〔2022〕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和省政府关于财政专项资金专项性一般转移支付改革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经研究后,决定资金分配方案如下:
1.将2022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450万元安排给蒲惠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将2022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50万元安排给开展数字化改造企业。
具体项目补助金额附后。
公示日期:2023年3月10日至2023年3月16日
联系人:陈玉新 叶传宗 联系电话:8801085
2022年浙江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分配方案
序号 | 专项资金 | 文件号 | 分配因素 | 拟补助资金(万元) | 补助企业名称 | 备注 |
1 | 2022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 (浙财建〔2022〕29号) | 提供企业数字化改造服务 | 450 | 蒲惠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按照《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2〕29号)、《松阳县推进产业数字化的行动方案》《松阳县关于加快推进产业数字化的扶持政策(2022年)》(松工经发〔2022〕1号)及合同要求,给予蒲惠公司450万元,其中180万已具备支付条件,270万待后续工作完成后进行支付。 |
2 | 企业数字化改造补贴 | 50 | 浙江隆达不锈钢有限公司等25家企业 | 按照《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2〕29号)、《松阳县推进产业数字化的行动方案》《松阳县关于加快推进产业数字化的扶持政策(2022年)》(松工经发〔2022〕1号)等文件要求,给予浙江隆达不锈钢有限公司等25家企业数字化改造政策兑现50万元(政策兑现金额不足部分由县财政补齐) | ||
合计 | 500 |
松阳县经济商务局
2022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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