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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勐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勐腊县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勐腊县人民政府 2022-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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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腊政办发〔20237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农场社区,县直各委、办、局:

勐腊县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3314

(此件公开发布)

勐腊县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动计划

2023—2025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84号)和《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西政办发〔20235号)精神全面推动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生态优先、绿色惠民,市场主导、提质增效,特点突出、绿色有机,按照基地化、良种化、链条化、品牌化的思路,聚焦澳洲坚果、生态旅游与森林康养、林下经济、木材加工、观赏苗木、特色经济林等重点产业,做精做特一产、做大做强二产、做优做活三产,促进产业深度融合,加快构建现代林草产业体系,扩大优质产品有效供给,推动勐腊县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生态增效、产业增值、林农增收,有力助推乡村振兴,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基本原则

1.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正确处理资源保护、培育与利用的关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科学挖掘林草资源潜力,坚持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的特色产业发展道路。

2.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立足林草资源禀赋,发挥勐腊县气候、资源、物种优势,突出热带雨林特色,努力提升高端、高品质、高附加值生态产品供给能力。

3.创新驱动,集约高效。优化林草产业结构,加快科技创新和机制创新,培育产业发展新动能,推动产业发展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提升、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分散经营向集聚经营的转变。

4.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培育壮大市场经营主体,增强其辐射带动能力。加强引导和监管,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

(三)工作目标

2025年,林草资源合理利用体制机制基本形成,林草资源支撑能力显著增强,龙头企业主导作用日益明显,产业结构不断优化,新产业新业态大量涌现,森林和草原服务业加速发展,资源利用效率和生产技术水平进一步提升,产业集群和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水平显著提升,全林草产业产值力争达85亿元以上,年均增幅10%,现代林草产业体系初步形成。争取培育国家级林草龙头企业1

(四)总体布局

综合考虑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和各类生产要素配置情况,按照带状集聚、点状支撑的思路,优化产业布局,重点发展澳洲坚果、林下经济、特色经济林、木材加工、生态旅游与森林康养、草产业、林业碳汇等产业,引导建立若干产业集群,促进重点产业向优势区集聚。

二、重点任务

(一)精准提升林草资源质量

科学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坚持适地适树、良种壮苗、应栽尽栽,深入实施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推动城镇、道路、景区等重点区域森林扩面提质增效。科学实施草原生态修复工程,提升草原生态功能和生产能力。实施森林分类经营管理,因地制宜发展商品林,培育优质木材资源。加快建设保障性苗圃体系,依托市场大力发展观赏苗木产业,提升优质种苗保障能力。强化松材线虫病监测检疫和苗木调运检疫执法力度,严防松材线虫病入侵,加强黄脊竹蝗、松毛虫、薇甘菊、红火蚁、锈色棕榈象、椰心叶甲等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保障林草生态安全。开展森林抚育经营,改善林分结构,优化林火阻隔系统布局,提高森林抵抗自然灾害能力。加强古茶树保护管理推进生物多样性胶园、茶园森林化生态改造,增强天然橡胶供给稳定性。(牵头单位:县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局、文化和旅游局、应急管理局等)

(二)持续加强林草资源保护管理

结合三区三线划定和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理顺生产、生活、生态三生空间关系,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全面提升亚洲象保护管理能力,高质量建设亚洲象国家公园,加快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全面提升重要生态区域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水平,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良好环境。创新与科研院所合作共建机制,重点推进与中科院西双版纳热带植物园的合作共建。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高标准建设森林类自然教育基地。根据各地森林草原资源状况和种养传统,制定林草产业发展负面清单,合理确定适宜发展的林草产业类别、规模及利用强度。支持依法依规在公益林发展林下经济。严禁在自然保护地核心区发展林下种养,严禁以发展林下经济为名擅自改变林地性质或毁坏林木。推进现代信息技术在林草产业中的应用,推动数字技术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开展林草产业资源数字化建设,完成澳洲坚果、特色经济林果等主要品种专项调查,并融合到全林草资源一张图数据库中,逐步实现林草产业资源实时动态更新。推进基地建设、产品加工、产品交易等林草产业智能化、数字化,充分应用互联网、物联网、二维码、无线射频识别等信息技术,搭建政府好用、企业爱用、林农实用的林草产业全产业链信息化服务平台。积极推进智慧生态旅游建设,开展现有风景区数字化提升改造工程,实现生态旅游管理与服务、生态旅游体验、生态旅游营销等的智能化。(牵头单位:县林业和草原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发展改革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等)

(三)着力带动群众就业增收助推乡村振兴

1.促进加工升级

1)林草产品初加工升级

以澳洲坚果、林菌、傣药南药等为重点,其中,澳洲坚果初加工以壳果加工为重点,在主要产区建设一批澳洲坚果产地初加工设施,提高标准化加工程度,提升林草产品初级加工能力。积极促进竹笋、野生菌等绿色高端森林食品的初级加工升级。积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等发展产地初加工支持农户和专业合作社进一步提高产品储藏、保鲜、干燥、分级、包装能力和水平提高林草初加工产品的冷藏、物流运输能力。着力推进初加工机械一体化建设,提升林草产品初级加工效率。

2)林草产品精深加工升级

鼓励和指导企业引入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实施加工数字化改造,探索定制化、精细化、个性化、智能化生产模式,推动林草产业加工由粗放式向精细化转型升级,延长产业链,支持加工企业加快技术改造、装备升级和模式创新,不断提高林草产品精深加工水平。鼓励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推进澳洲坚果产品的创新开发,最大限度挖掘增值潜力,提高澳洲坚果精深加工和副产物高质化综合利用,引导原果、二级产品加工州内进行,以降低运输及管理成本。以果仁产品为重点,深挖精深加工技术、产品开发。争取澳洲坚果初加工机械一体化及精加工技术示范与推广项目。推进特色经济林产品精深加工重点突破柚子、沃柑、菠萝蜜、芒果、竹笋等特色经济林产品的精深加工技术和营养成分提取技术,力争发展一批规模化、集团化、整体竞争力强的木材(藤)草类精深加工行业领军企业鼓励和支持木材(藤)草类加工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加速淘汰落后工艺和落后产能,推动加工绿色化、数字化升级。大力推动节能环保和清洁生产,鼓励和指导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积极引导木材(藤)草加工类企业开展申报认定省级龙头企业。加强科技支撑,强化产业研发队伍建设,提高产业机械化、设施化、标准化水平。

2.搭建交易平台

1)电商平台

依托云南农村电商综合服务平台培育林草产品电商新业态,创建良好的商业信用环境,促使信息流、资金流、物流有序、高效流动,为企业市场营销、市场开拓提供决策参考。组织引导林草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与大型批发市场、商贸流通企业、电商平台对接,建立长期产销协作关系,为本地电商发展提供全流程的运营支撑服务。完善产品电子商务基础环境,加强林区通信网络及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物流配送、网络营销、电子支付等方面的应用。

2)质量追溯平台

鼓励和扶持林草生产企业建成企业资源规划(ERP)系统,已建追溯平台的,要充分发挥已有的功能和作用,探索建立数据交换与信息共享机制,加快实现与国家追溯平台的有效对接和融合,将追溯管理进一步延伸至企业内部和田间地头。鼓励有条件的规模化林草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建立企业内部运行的追溯系统,通过追溯标识,详细记录产品产地、采摘、加工、销售渠道等全产业链追溯信息,实现产品的有效追溯和防伪。

3.注重品牌打造

构建林草品牌发展与保护长效机制,以绿色、生态、有机为原则,以生态茶、特色经济林果、生态旅游目的地、雨林傣乡区域公共品牌等为着力点,以质量提升推动品牌建设,以示范区建设、产业培育发展、知名品牌创建保护、质量标准体系贯彻、质量提升、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等措施为抓手,开展林草产品品牌创建专项行动,制定林产品品牌创建方案,创建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支持引导林草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各类林草生产经营主体开展商标注册,开展区域性、行业性品牌宣传展示活动,加快推进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健康生活目的地牌的打造,力争打造产品品牌,最终以品牌化建设推动勐腊特色现代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富庶一方百姓。

4.科学融合发展

完善龙头企业绑定合作社、合作社绑定林农的双绑利益联结机制,带动林农积极参与林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林农尽可能多地分享全产业链发展收益。以全产业链发展融合为主线,串联成涵盖种植基地建设、林产品加工、仓储智能管理、市场营销体系打造、林草业休闲、生态旅游、森林康养、品牌建设等为一体的全产业链。扶持林草龙头企业,打造林草产业科技创新企业集群,形成颇具规模效应和市场影响力的林草融合发展集聚区。大力扶持林草产业新型经营主体,强化专业合作社的基础作用,积极发展行业协会和产业联盟,鼓励社会资本投入林草三产融合发展。

5.加快发展政策性林草产业保险加快发展政策性林草产业保险,支持企业增加商业收储,保持澳洲坚果等林草产品价格合理稳定。积极完善森林和草原保险制度,扩大保险补贴政策和险种覆盖面,推出各类林草业综合保险和专类保险,提高商品林保险补贴标准,鼓励林农投保。引导保险机构完善投保程序,积极支持保险机构建立林草业保险专业查勘定损平台,提高出险后理赔效率。

6.力推集体林草资源转化建设

按照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的思路,大力支持村集体探索利用集体林草资源,建设林草产业生产、加工、经营、服务设施和乡村旅游项目,通过发包或自主经营增加林农收入,助推乡村振兴。(牵头单位:县林业和草原局发展改革各乡、镇人民政府;责任单位: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等)

(四)澳洲坚果产业

结合茶园森林化生态修复及高海拔低质胶园改造,适度扩大澳洲坚果种植规模,大力开展提质增效,推进高标准示范基地建设、规模化经营和初加工机械一体化建设。到2025年,全澳洲坚果面积稳定在5万亩以上,完成提质增效1.5万亩,打造1家高标准示范基地,标准化初加工率达80%以上,深加工利用率达50%以上,澳洲坚果产业产值突破1.5亿元。(牵头单位:县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局、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商务局、国资委、市场监督管理局、乡村振兴局等)

(五)林下经济产业

在保障森林生态系统质量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发展林药、林菌、林菜、林下养殖等多种森林复合经营模式。

1.林下种植

林下种植以林药和林菌为主,积极探索预制菜等产业发展。

1)发展林药产业

在林下适宜空间规范开展中药材生态种植、仿野生种植,积极推进中药材林下种植基地建设,推动砂仁、滇黄精、滇重楼、土茯苓、姜黄、金毛狗、桫椤等中药材品种林下仿原生境种植。到2025年,建成1个规范化种植基地。

2)发展林菌产业

以推进食用菌产业化为主线,围绕提升、保护野生食用菌品质、扩大栽培食用菌规模两大任务,重点发展牛肝菌、红菇、奶浆菌、鸡枞等野生菌以及暗褐网柄牛肝菌、黑木耳、长根菇(黑皮鸡枞)、竹荪、大球盖菇和鸡枞(蚂蚁谷堆菌)等栽培品种,注重野生菌新产品开发,助推勐腊县野生食用菌种质资源库、食用菌产业发展中心建设。到2025重点围绕牛肝菌、黑木耳、鸡枞(蚂蚁谷堆菌)等,在野生食用菌基地选择产量较大的适宜林地,助推建设1个林下野生食用菌仿生栽培示范基地。

3)发展林菜产业

提倡林菜模式以预制菜发展为主,大力研发以笋用竹、野生食用菌等为主的预制菜,推进预制菜加工进园区。积极探索在人工经济林下发展以魔芋、蕨菜、棕苞花、椿头、刺桐菜、荠菜、滴水芋、臭菜、辣木等为重点品种的种植模式,提高精深加工水平。建设高标准示范基地,实施小品种大产业培育工程,加快品种改良和种植结构调整,推广丰产栽培管理技术。到2025年,发展甜龙竹种植1万亩。

2.林下养殖

林下养殖以林禽、林畜及林蜂等为主。充分利用林下空间积极发展家畜、家禽、林蜂养殖等,将林下养殖和林下饲草种植统筹纳入畜禽养殖、动物防疫、加工流通和绿色循环发展体系。林禽、林畜养殖主要在现有人工林下养殖,坚持走绿色、生态之路,注重品牌化、精细化、产业化。林蜂模式要在现有的基础上扩大养殖规模,养殖基地要和蜜源基地建设相结合,确保蜂蜜稳定的供应量和销售链;保证蜂蜜品质,开发新产品,提高产品附加值等。到2025年,林下养殖家畜、家禽,家禽存笼150万羽,出笼90万羽;家畜大牲畜存栏数1万头,出栏0.7万头林下经济发展面积达8万亩以上,林下经济产业产值达15亿元以上。(牵头单位:县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供销社等)

(六)特色经济林产业

在稳定现有橡胶、茶叶面积,并积极开展提质增效的同时,大力发展以热带水果为重点的特色经济林。到2025年,全特色经济林种植面积达5万亩(其中,柚子、菠萝蜜、沃柑等热带水果种植面积达4万亩,助推热带水果基地化率达60%,特色经济林产业产值达40亿元以上。(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

(七)木材加工产业

引导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加快推进以轻木、杉木等乡土树种为主的速生丰产林种植培育;加大对现有大径级、珍贵树种用材林抚育管理。着力优化木材加工产业布局,大力推动以橡胶为主的木材加工产业集群式发展,推动现有加工企业转型升级。招商引资,大力开发绿色人造板、木塑和定制家具等产品,加强技术创新和新技术引进,促进产品升级换代、木材高效利用与精深加工,推进木材加工产业现代化、集团化发展,满足消费升级和多样化需求。到2025年,推广轻木种植面积2.5万亩;依托产业园区建设木材加工区1个,辐射带动全木材加工产业集群式发展,木材加工产业产值达30亿元以上。(牵头单位: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勐腊分局等)

(八)生态旅游与森林康养产业

坚持保护优先的原则,充分发挥林草资源优势,依托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风景名胜区,以及植物园、国有林场、生态文明教育基地、自然教育基地、森林小镇、森林庄园、森林人家等可利用的生态景观资源,以亚洲象国家公园创建为契机,科学布局,建设完善生态体验、生态教育、生态认知基础设施,提升森林生态旅游服务能力,打造精品生态旅游基地,创建一批森林旅游特色线路。鼓励经营主体依托勐腊独特多样的森林康养资源优势,以森林生态环境、景观资源、食品药材和文化资源为基础,聚焦康养旅居、跨境旅游,依托互联网建设智慧型康养旅居服务应用,吸引高端医疗机构和康养服务机构入驻,建设森林浴场、森林氧吧、森林康复中心、森林疗养场馆、康养步道、导引系统等服务设施,实现全域城镇公共服务与康养旅居的配套。推动实施森林康养基地质量评定标准,打造全季旅游产品体系。到2025年,亚洲象国家公园建设取得阶段性进展,推动全域旅游向纵深扩展,进一步做好风景名胜区保护、利用和统一管理工作,不断完善提升勐远仙境、望天树等风景名胜区基础设施、文化体育及旅游附属设施,勐腊县勐远仙境等森林康养基地试点项目建设带动效果明显;积极争取澜沧江沿岸城市森林公园建设;积极探索勐腊六大古茶山生态旅游环线项目开发;力争将茶马古道勐腊段马帮贡茶旅游步道项目优先纳入省级项目建设;新增国家级森林康养试点建设基地1个;全3年建成3个以上绿美乡镇、6个省级绿美村庄、160个州级绿美村庄;生态旅游与森林康养产业产值达15亿元以上。(牵头单位:县林业和草原局文化和旅游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发展改革民政局、交通运输局、教育体育局、民政局、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管理局等)

(九)观赏苗木产业

大力支持西双版纳特色乡土树种及热带观赏苗木的驯化、栽培和选育工作,全面推进热带珍贵用材树种、景观树种和花卉苗木的基地化、良种化和产业化生产,创建有规模、上档次的苗木基地和经营组织,重点开发热带和南亚热带观花、观果、观叶植物,主要培育凤凰木、团花木、木奶果、榕树、紫檀、重阳木、八宝树、大黄栀子、羯布罗香、绒毛番龙眼、望天树、棕榈等树种。拓展热带、南亚热带观赏苗木生产区域和营销市场,将勐腊建成热带绿化苗木、热带珍稀花卉种植生产、集散地。到2025年,力争建成1个保障性苗圃。(牵头单位:县林业和草原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

(十)草产业

结合草原保护修复工程及全畜牧业发展布局,在气候、土壤条件适宜地区,高质量建设人工草地。结合生物多样性胶园生态修复工程,在条件允许的经济林下种草,充分发挥土地生产潜力,提高牧草供给能力。鼓励和支持草种业及草产品加工产业发展,为后续建设草种质资源圃和草种基地打下坚实基础。到2025年,以巨菌草为主建设高质量人工草地0.4万亩,在条件允许的经济林下种植巨菌草0.7万亩草产业产值0.4亿元(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农垦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发展改革生态环境局勐腊分局自然资源局等)

(十一)林业碳汇产业

科学开展造林绿化,加强森林经营,提高森林质量,增加森林碳汇。继续推进碳汇造林试点,积极开展清洁发展机制(CDM)碳汇造林项目活动和林草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活动。继续做好勐腊农地天然林VCS碳汇项目监测核查和交易工作。出台相关政策,引导和鼓励碳汇产业发展,建立有利于发展碳汇的保障体系与激励机制。鼓励科研机构开展林草增汇技术、森林应对气候变化能力等关键技术研究以及政策研究。推动信息化与碳汇经济的融合,提升信息化技术对碳汇产业发展的支撑。推动林业碳汇资源核算及茶园森林化生态修复碳汇方法学研究,积极开展碳汇项目摸底调查及储备工作,与国家同步实现碳汇交易。(牵头单位:县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发展改革生态环境局勐腊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

将林草产业发展工作纳入林长制工作重要内容,各有关单位结合职能职责,研究落实支持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具体措施,形成推进合力。要把加快推进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作为重要工作,细化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工作举措、项目资金等事项,建立定期研究、组织推动、要素保障、政策支持、考核督导等工作机制。把加快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变成自觉行动,充分认识林草产业发展对林农脱贫致富、乡村振兴的重大意义,坚定做大做强林草产业的决心与信心,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责任制。(牵头单位:县林业和草原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化和旅游局、投资促进局等)

(二)培育壮大市场主体

以培育发展林草产业龙头企业为主,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林草种植大户等扶持力度。积极培育现代新型林草经营主体,加快构建新型林草经营体系。大力推行以龙头企业为核心的1+N林草产业经营模式,鼓励创建经营主体扶持与联农带农紧密挂钩的利益联结机制。完善支持林草产业龙头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强林草产业龙头企业认定,鼓励企业建设加工基地和产业园区,做强做大林草产业发展领头羊。提升农民合作社规范化水平,规范内部管理、健全组织机构、拓展经营范围,引导农民合作社联合发展。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增强林草产业基层发展动能。(牵头单位:县林业和草原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投资促进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

(三)加大财税金融政策支持

1.产业政策

建立林草产业市场准入目录、市场负面清单及信用激励和约束机制,促进产业生态良性循环。积极争取将优质林草产品纳入各级政府采购清单,与机关单位、大型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等机构签订坚果、林药、野生菌、林菜、林禽、林畜、观赏苗木、木材制品等产品优先供货合同,拉动勐腊县林草产业发展。完善各类配套政策。各相关部门牵头,与州内科研部门合作,开展各地乡土树种认定并编制乡土树种名录,引导城乡绿化工程优先选择优质乡土苗木,营造具有良好适应性和西双版纳本土特色的植被景观。深化林木采伐审批改革,逐步实现依据森林经营方案确定采伐限额。完善林下整地用地规程规范,依法依规开展林下种植、养殖、采摘。健全林下经济产业发展管控制度,根据各地森林资源状况和农民种养传统,制定林下经济发展负面清单。建立健全林地林木等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按照省统一部署有序推进自然资源资产确权登记和发证工作,完善林权抵押制度,盘活林业资产。将林地林木纳入区域统一的自然资源资产交易平台,鼓励通过土地流转以及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合法流转集体所有荒山荒地等未利用地经营权。鼓励采取出租转包、入股、转让等方式流转集体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符合政策的可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依法登记造册,核发不动产权证书,切实保障土地流转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一带一路区域国家林草业发展需求和相关政策,摸清勐腊县在林草产业一带一路建设中可能遇到的政策障碍,积极争取国家、省对林草产业一带一路建设在项目实施、资金筹措、税收减免、通关保障、产品返销纳入替代种植项目等方面给予更多的政策支持。结合放管服改革,简化人员互访、涉外项目和林草产品国际贸易等相关合作的管理与审批程序,促进林草产业国际合作。拓展大数据技术应用,拓宽产业统计口径,延长行业统计链,丰富统计内涵,认可林草产业生态效益对其他产业的良性影响,测算林草行业生态价值。形成规范化、常态化的调查统计工作,建立适时更新的动态产业数据库。

2.财税金融政策

探索建立国资平台托底收储补助政策。扩大林草贷款贴息规模,将营造林、收储加工林草产品等贷款纳入财政贴息范围。鼓励现代林草龙头企业按市场化方式自主发起设立各类林草产业基金。鼓励金融机构拓展服务,扩大林权抵押等贷款规模,开发林草全周期信贷产品,探索林草产业经营收益权质押贷款和生态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严格执行用地保障、税费减免、农机购置补贴、农业生产用电等优惠政策。(牵头单位: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农业农村局、国资委、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和草原局乡村振兴局、投资促进局、税务局等)

(四)强化科技支

1.提升科技创新水平

提升科技创新水平,强化科技人才引进和培养,加强林草产业科技队伍建设。鼓励企业建设技术创新中心,依托科研院所、高校建立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对良种选育、栽培技术、产品研发、生产工艺等关键技术集中攻关,聚焦研发澳洲坚果采摘、除皮、烘干、贮藏等关键技术,带动标准化初加工水平提升。支持林草科技工作者、科技特派员到生产一线实践创业,提供科技服务,加大科技成果转化力度。

2.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利用

开展种质资源普查工作,加强种质资源保护,收集主要特色经济林树种、林下种植和养殖品种、重要乡土树种和草种种质资源,构建种质资源收集保存评价利用体系。

3.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与推广

建立健全林草成果转化工作机制与转化体系,强化职能职责,改善工作设施设备条件,提高各级推广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比例,增强科技推广服务能力,构建以公益性科技推广机构为主导、经营性科技推广机构为补充的多元化科技推广体系。利用政策激励效应,鼓励发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新的创新创业模式,完善和提升创新创业服务功能,积极促进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将适合勐腊县发展的科技成果在县内实现成果转换,进而推动林草科技成果转化示范推广,推进林草科技支撑乡村振兴。深化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改革,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全面建立先确权、后转化的科技成果转化模式。(牵头单位: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责任单位:教育体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和草原局等)

(五)加强宣传引导

突出绿色、安全、生态、优质特征,实施品牌发展战略,不断提升勐腊县林草产业品牌影响力、知名度和美誉度。大力发展林草产品国际贸易,通过政府搭台、企业唱戏的形式,营建更好的国际贸易环境,促进勐腊与缅甸、老挝泰国的林草产品国际贸易。依托丰富的林草资源和热带雨林特色林草产品,发挥面向南亚东南亚排头兵的区位优势,大力建设林草产品物流园和林草产品交易市场,促进澳洲坚果、野生菌、傣药南药、木竹制品等林草产品国内销售和国际出口。指导符合条件的产品及时注册地理标志商标或申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支持有关主体申请、注册集体商标,鼓励企业开展绿色有机、森林生态标志等产品认证认定,开展区域性、行业性品牌宣传展示活动,加快推进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健康生活目的地牌的打造,力争产业集中打造产品品牌,最终以品牌化建设推动勐腊特色现代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富庶一方百姓。(牵头单位:县林业和草原局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文化和旅游局、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资促进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