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局、办、中心:
为贯彻落实省市打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安排部署,进一步强化对全区药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深入开展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根据省市相关要求,决定成立城北区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组 长:崔 伟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杨晓斌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李晓东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韦成刚 城北公安分局副局长
成 员:付延明 区宣传部副部长
陈宏韬 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吕振华 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闫庆庆 区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局长
张国栋 区司法局局长
辛小春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肖 勇 区医疗保障局局长
张旭红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李晓东兼任。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督促、检查领导小组会议决定事项落实情况;对全区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组织开展专项行动成果宣传;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工作职责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四个最严"重大要求;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打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统筹协调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研究解决全区药品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政策措施。
(二)部署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要求和重点工作;指导督促各成员单位全面落实药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深入开展集中打击整治药品领域违法犯罪活动;加强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形势预测预警,有效防范药品安全风险。
(三)建立健全监管制度和运行机制,研究解决药品执法实践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督办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重大案件处置工作;总结、推广全区药品安全工作经验。
(四)领导小组建立定期会商制度,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部门人员参加。
(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调整或职务变动,由其继任者履行成员职责,不再另行发文。
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