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鹰潭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市直部门开展单位自评及部门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预算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强化预算支出责任和效率,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做到“少花钱、多办事、办实事、办好事”,提供优质的公共产品,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和质量。
以全覆盖为内容,推进项目自评价。《通知》要求各预算部门(单位)对2022年度所有项目及部门整体支出进行自评价,将年初设定目标与实际达成目标相比,是否完成项目绩效目标,是否存在偏差,偏差原因及落实的后续整改措施。
以信息化为手段,监控项目全过程。《通知》要求项目绩效自评价及部门整体评价的表格及报告通过“预算一体信息化”平台进行填报,通过数字化存储,多节点审核,确保填报更便捷、数据可追溯、评价有依据。
以效益性为导向,强化项目结果应用。《通知》提出各主管部门要健全完善内部工作机制,压实主体责任,切实加强评价结果的整理、分析,对绩效评价好的予以支持,对绩效评价一般或差的,预算削减或取消项目,进一将评价结果作为完善政策、改进管理、分配资金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增强绩效意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