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晋财社〔2019〕1号)的通知,《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就业补贴资金的通知》(临财社〔2022〕20号),经对有关资料进行审核,拟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对2023年1月份188名公益性岗位人员医疗保险、大病保险资金,计:62264.16元。2023年1-2月份187名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伤保险资金,计:5278.68元。共合计:67542.84元。现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从2023年3月22日至2023年3月29日),若认为有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条件或实际情况的,请在公示期内向霍州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进行反映。
联系人:田晓丽
联系电话:0357—8925558
霍州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