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建筑业企业资质事中事后监管,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2年建筑业企业资质“双随机”核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2022年建筑业企业资质“双随机”核查工作。现将核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核查结果
二、处理意见
(一)针对广东沐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5家核查“不合格”企业,处理情况如下:
1、责令立即整改,整改期限为2023年6月9日。
2、整改期间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不能以相关资质承揽新的工程。
3、对整改期满仍未达到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我局将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第22号令)依法作出处理。
(二)针对广东俊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29家已迁移至外市的企业,我局将相关情况函告迁入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迁入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企业开展资质动态情况核查。
三、有关要求
(一)限期整改企业应在完成整改后按时将整改情况报送我局进行核查。
(二)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是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常态化举措,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手段,各建筑业企业要高度重视企业资质维护,我局将继续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方式不定期地对本市审批的建筑业企业开展资质动态核查。
特此通报。
附件:1.核查“不合格”企业名单
2.已迁移至外市企业名单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20日
(联系人及电话:郑剑锋,88337555)
附件1
核查“不合格”企业名单
附件2
已迁移至外市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