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公安局: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要求审批百色市拘留所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函》及《百色市拘留所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收悉。经审核,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名称:百色市拘留所项目
二、项目代码:2016-451000-50-01-012480
三、项目概况
百色市拘留所项目位于百色市右江区四塘镇南昆铁路与百兰路交叉口西北侧BD02-09-02地块,属新建建设类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业务综合楼、拘留室、备勤楼及食堂、值班室及配套设施等,总建筑面积8278.60m2。项目由建构筑物区、道路广场及停车场区、绿化区、施工营地区和临时堆土场等组成,总征占地面积3.40hm2。项目挖方总量13.05万m3(含表土剥离1.02万m3),填方总量4.05万m3(其中表土回填量1.02万m3),无借方、弃方9.00万m3运往百色市第一看守所项目回填。项目总投资1936.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726.00万元。已于2019年4月开工,计划2021年3月完工,总工期24个月。
四、项目建设总体要求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评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本阶段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3.40hm2。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总治理度达到97%,土壤流失控制比达到1,表土保护率达到95%,渣土防护率达到94%,林草植被恢复率达96%,林草覆盖率达到23%。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总投资227.29万元,其中工程措施投资112.84万元,植物措施投资82.60万元,临时措施投资3.20万元,独立费用23.50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3.74万元。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五、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后续设计,加强对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的剥离综合利用。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做好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切实落实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并按规定向百色市、右江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季度报表及总结报告。
(四)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五)每年3月底前向百色市、右江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上一年度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并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如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弃渣场外新设弃渣场的,或者需要提高弃渣场堆渣量达到20%以上的,应在弃渣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报告书,报我局审批。
(七)依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桂财税[2016]3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财政厅 水利厅关于调整我区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17]37号)及《财政部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等四项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财税[2020]58号)有关规定,项目业主应当及时向右江区税务局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六、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管理办法》(桂水规范〔2020〕4号)的规定,本项目在竣工验收和投产使用前应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单位不得投产使用。
百色市水利局
2021年2月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