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齐短板全力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 广西藤县上庆矿区砖瓦用页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公示 西山煤电推进煤矿风井和地面瓦斯抽采系统重点工程 沈阳全力做好水电气热运行保障 ——工程部成都天府国际机场项目建设侧记太阳神鸟即将腾飞 2021年春运1月28日开始 未来,广安(深圳)产业园不止有厂房 毕节市二○二一年第一期建筑业企业资质认定公示(JZ第202101期) 穿山越壑筑大道踏平坎坷成高速 加强统筹压实责任积极营造清朗健康的社会文化环境 【建设公司】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证(起重机械)换证成功 首批11家普惠托育试点开始运营 关于印发中监协领导在监理企业诚信建设和标准化服务经验交流会上讲话的通知 山阳全方位打好蓝天保卫战-商洛市人民政府 “十四五”怎么干?朝天区绘蓝图谋新篇 海口金融中心项目稳步推进 中共永州市财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2021年第一次集中学习(扩大) 市住建局副局长许景旺带队检查单建人防地下室停车场安全管理工作">window.NFCMS_SITE_ID=763001;window.NFCMS_PUB_TYPE="post";window.NFCMS_POST_ID="1334527";window.NFCMS_CAT_ID="3912";EN繁体无障碍无障碍无障碍高昌区新档案馆建成启用"/>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闽财购函〔2021〕2号)
保存成功
  • 2023年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抚州市政府网 2023-03-23
    微信查看
    微信扫一扫
    收藏 查看原文
  • 索 引 号:FZ0009/2023-48968

    发文机关: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   号:

  • 成文日期: 2023-03-23

2023年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2023年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2023年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市委五届三次全会、市委经济工作会和全省人社工作会决策部署,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要求,以“打好一个强攻战、实现五个新跨越”为主线,继续坚持以“工作创特色、服务创品牌、机关创模范”为目标,统筹推进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才人事、劳动关系、公共服务、党的建设等各项工作,为全面建设富裕协调美丽和谐幸福的现代化新抚州贡献人社力量。

、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推动更高质量就业

1.完成就业目标任务。突出就业优先目标导向,促进就业容量扩大和质量提升,完成全年就业目标任务,全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3.55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左右,确保就业形势总体稳定。

2.落实就业优先政策。贯彻落实国家、省新一轮就业创业政策,加大稳岗扩岗激励力度,强化吸纳就业补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阶段性降费率、社保补贴等政策落实力度,提振市场主体发展信心。完善就业补助资金分配办法,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完善就业需求调查预测、失业预警监测和重点企业用工监测工作机制,加强规模性失业风险政策储备,完善风险应对预案

3.抓好重点群体就业。坚持把促进青年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做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实名制调查,持续推进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青年见习、就业起航、“三支一扶”等计划,推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进校园。实施未就业毕业生服务攻坚行动,对困难毕业生开展结对帮扶。鼓励引导农民工、退役军人及登记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就近就地就业,加强困难群体兜底帮扶,开展“就业援助暖心行动”统筹推进4050人员、城镇困难群众、残疾人、下岗失业人员、失地农民、退捕渔民等困难群体就业,巩固退捕渔民安置保障成果,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4.激发创新创业活力。力支持创业带动就业增加安排担保基金500万元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2亿元以上加大对地方特色产业扶持力度。深入实施“马兰花”创业培训行动举办第四届马兰花全国创业培训讲师大赛抚州市分赛。加大返乡入乡创业支持力度,依托现有各类园区加强返乡入乡创业园、零工市场建设。支持发展新就业形态。

5.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实施提升就业服务质量工程,提升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水平。组织开展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等“10+N”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组织人力资源交流、劳务合作、举办招聘会和就业援助专项活动做好新能源汽车产业园等重点企业招工引才和就业服务,鼓励以工代赈吸纳就业深化劳务品牌促就业行动。持续提升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效率与质量。

6.开展抚州市青年创业风云人物选树活动。进一步激发青年创新创业活力,挖掘青年创新创业典型,宣传青年创新创业事迹,积极选树青年创业典型,充分发挥典型模范的引领作用,开展“抚州市青年创业风云人物”选树活动,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

7.加快人力资源产业园建设。以市人才大厦为主园区,采取“政策引导+政府搭台+运营外包”模式,吸纳人力资源服务优势企业,建设集人才招聘、人才服务、劳动力配置、人力资源外包、劳务派遣为一体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打造成为“保障城区、立足全市、辐射赣东”的区域性人力资源培养、储备与流动集散地。各县(区)按照市本级模式加快推动县(区)本级人力资源产业园建设。

8.提升创业孵化基地建设。鼓励和引导高校、企业、民办非企业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深入推进就业创业项目载体建设,积极申报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项目,组织推荐申报市级及以上创业就业孵化示范基地年底前实现县级创业孵化基地全覆盖,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建设有突破。积极探索培育建设一批政府引导支持、市场化运作、政策措施完善、产业多元化的创业培育站(所)。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已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实行动态管理。

二、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提高民生保障水平

9.推进社会保障改革健全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全面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改革要求,相应建立县级政府养老保险工作考核机制。完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按照国家和省里部署推动渐进式延迟退休改革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受处分处罚人员养老保险政策。积极争取补充工伤保险试点,落实工伤、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加快推进第二支柱养老保险发展。

10.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持续开展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开展社保服务“百千万行动计划”,重点推进工业园区企业职工、农民工、新业态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被征地农民、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等重点人群参保,积极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适龄参保人员应保尽保。

11.稳步提高待遇发放水平进一步规范基金收支管理,确保各项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按照国家和省里统一部署,同步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鼓励部分县(区)自主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适度调整未参保城镇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等养老生活补助标准,适度调整因工致残人员伤残津贴等定期待遇

12.提升社保经办服务。规范企业职工退休审核,落实企业养老保险审核确认网上申报工作。强化企业年金目标考核,推进全市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待遇和工伤待遇定期发放工伤一次性待遇申领当月发放。探索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弹性缴费机制、养老保险转移接续资金定期清算机制。落实公务员工伤保险管理办法。

13.强化基金风险防控能力组织实施社保基金管理巩固提升行动,抓好社保基金安全警示教育,推进社保基金管理问题整改“回头看”,开展社保基金交叉检查和第三方审计,持续打击违规领取、欺诈骗保行为,防范化解基金安全风险。健全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风险防控体系,完善人防、制防、技防、群防“四防”协同风险防控机制。落实全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工作部署。

三、优化人才人事服务,打造人才集聚高地

14.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人才分类评价机制,落实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组织用人单位参加“才聚江西 智汇赣鄱”引才系列活动。开展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双高”人才培养工程人选选拔推荐工作。贯彻落实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博士后工作的意见,加大博士后招收力度。加强博士后站动态管理和服务,推进博士后科技服务和交流。开展高层次人才联谊会、专家休假、专家服务基层等活动。持续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在县以下基层推行职称评审“双定向”政策。继续推行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审,积极探索特色产业职称评审。安全有序做好人事考试工作。

15.提高技能人才发展水平。充分发挥技工院校“主力军”作用,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质量年活动,推进康养职业技能培训计划、“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计划。高效推动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支持开展新职业技能培训,培育选树一批职业技能培训品牌。深入实施技工就业促进计划,大力发展技工教育,支持

社会力量办学。

16.加强技能人才平台建设。推进抚州市技师学院和抚州市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启动抚州市技工学校申报高级技工学校。持续推进企业技能等级自主认定,加速推动社会第三方技能等级认定机构的备案申报工作。继续组织实施烘焙、美发美容、烹饪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等各级各类赛事,积极参加全省职业技能竞赛。做好全省优秀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推荐工作。

17.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稳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模。稳妥推进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工作。落实事业单位考核规定、处分规定。推动清理整治“吃空饷”工作常态化、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规范化管理。提升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标准化、信息化水平。

18.深化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按照上级部署,积极落实推进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薪酬制度改革试点,探索建立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薪酬调查制度,持续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切实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贯彻落实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激励政策。完善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制度。认真做好及时奖励工作。

19.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及时申报年度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加强表彰项目管理,优化表彰项目结构,开展表彰活动成效评估,加强表彰活动监管。加大对违规评选评奖的监督惩处力度。全面加强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落实。按照省统一部署,规范表彰活动操作全流程,推广使用全省统一的表彰奖励工作信息平台。组织开展各项国家级、省级表彰评选推荐工作。

四、推进欠薪治理行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20.促进和谐劳动关系稳定。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推进劳动关系和谐同行提升行动,贯彻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五年行动方案,打造有特色的和谐劳动关系公共服务品牌。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探索建立适应新业态协商机制。加强劳务派遣全链条监管,强化国有企业劳动用工指导,规范企业规模裁员行为。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建设,强化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

21.扎实开展劳动监察执法。完善工资支付保障体系,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推广政府和国企项目无欠薪试点工作。组织实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推进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和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落实拖欠农民工工资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做好根治欠薪反映平台欠薪线索核处工作。

22.提升劳动争议处理效能。积极推行“3+N”调解工作机制,争取全年调解率达到85%以上。完善劳动人事关系矛盾纠纷多元处理机制,落实劳动人事争议“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和仲裁机构队伍建设,继续推动金牌调解组织和星级仲裁院创建工作。加强新就业形态争议办案指导,强化裁审衔接,推进全市“类案同裁”。开展人社领域矛盾隐患排查化解活动,做好信访维稳和综治工作。

23.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加强企业工资分配宏观指导和调控,及时落实最低工资标准,推动企业工资分配向关键岗位和一线岗位倾斜,健全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落实工资指导线制度。持续巩固国有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成果,推进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实施,推动实施重大科技创新薪酬分配激励政策,加强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管理。健全企业技能人才工资分配制度,合理提高技能人才工资待遇。

五、优化人社服务体系,持续提升服务效能

24.加强人社服务效能建设。推进综合受理“一窗化”改革,扎实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加快推进人社服务打包办、提速办、全市域通办。加快推进社银合作,打造“城市十分钟,农村半小时”人社便民服务圈。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全面落实部门窗口首席代表制度。推进第三方机构辅助开展工伤认定调查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继续做好12333热线服务工作。

25.推进人社系统行风建设加强窗口队伍建设,常态化开展练兵比武活动和人员培训。深入开展“局领导走流程”活动,定期开展窗口单位明察暗访。落实人社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形成差评和投诉问题的调查核实、督促整改和反馈机制。完善落实人社窗口服务制度、工作纪律,抓好政务大厅各项管理服务工

作。进一步优化人社服务,打造人社服务品牌。

26.提升人社信息化水平。持续推动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探索开发人力资源市场、监测预警等功能加强电子社保卡应用推广深化人社领域全业务、全过程线上线下用卡推进社保卡在民生服务“一卡通办”、公共服务“一卡通行”、收支结算“一卡通付”、社会服务管理“一卡通用”四个方面的应用,打造政务服务、交通出行、旅游观光、文化体验等社会保障卡应用场景。全力推进社保卡合作银行网点全面开展社保卡业务。

27.提升营商环境指标。大力推广应用电子劳动合同,推进“电子劳动合同+”场景应用。依托“江西省人力资源地图”系统,建好用好抚州市人力资源地图,优化用工就业信息精准推送推进和完善“抚州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全面加强就业线上服务持续推进流动人员档案数字化管理,逐步建立数字档案资源库探索建立档案基本情况统计分析制度。

六、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发挥引领保障作用

28.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政治机关建设,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29.筑牢党组织战斗堡垒。以高质量打造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为引领,发挥模范党支部示范作用,接续推动“模范机关”和“模范党支部”创评工作。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推动党员干部立足岗位创先争优、担当作为。持续夯实党建工作基础,按照“三化”建设标准,坚持硬件、软件一起抓,打造人社党建勤廉阵地。

30.扎实开展党内主题教育。持续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围绕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社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在人社部门有效贯彻落实

31.推动党建品牌化建设。突出党建引领,探索党建和人社业务融合突破点,深入推动党建人社业务互融互促,持续擦亮“党建+贴心就业、暖心社保、放心维权、舒心政务、尽心服务”的“五心人社”党建品牌,着力实现党建工作与人社事业双促进、双提升。

32.持续深化系统作风建设。坚持严的基调,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入整治“四风”。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的目标要求,大兴狠抓落实之风。将作风建设纳入全面从严治党大局,推动党员干部改进工作作风、严明工作纪律,提振党员干部工作精气神,大力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