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局(建设局)、宜阳新区工程管理局、明月山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深入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落实落细在建工程项目班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班前会制度,经研究,决定从2023年3月1日起,在全市房屋市政工程范围内全面规范落实建筑工地班前安全“晨会”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提高意识,充分认识班前安全“晨会”制度的重要性。
目前一线建筑工人文化素质普遍不高且严重老龄化,理解和接受安全生产知识能力较弱,客观上增大了企业安全管理工作难度。此外,近年来发生的安全事故也反映出部分建筑工地一线工人安全意识普遍不强,主要表现在安全知识缺乏和安全防范意识淡薄,作业过程对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不能掌握;违章操作、冒险蛮干、嫌麻烦、图方便、走捷径、盲目操作;自我保护能力较差,身体素质不能满足高强度施工作业的需要;不使用或不正当使用劳保防护用具等等。因此,在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中,严格落实班前安全“晨会”制度,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主观能动性,让一线建筑工人能够自觉主动接受安全技术交底,辨识不利作业环境、危险源,作业过程遵章守纪,逐步实现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再到“我会安全”转变。
二、注重实效、前后联动,认真落实班前安全“晨会”制度。
施工单位的各作业班组应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作业内容、作业点位、安全风险等因素,综合考虑班前安全“晨会”内容和组织方式,并贴近作业人员、作业内容、作业点位,贴近生产一线,贴近安全管理,注重“晨会”效果,切忌搞形式主义、走过场。施工单位应安排管理人员参加班前安全“晨会”,并对班前安全“晨会”进行拍照(照片采用水印相机拍摄,每个班组照片1张),所有参加人员均应在照片中清晰反映,并定期在班前安全“晨会”交底书上签字。施工总承包单位安排专人负责将各专业(劳务)分包单位作业班组班前安全“晨会”活动拍摄的照片及相关资料,上传至“微信监管平台”以备抽查。
三、加强监督、从严处罚,确保班前安全“晨会”制度执行到位。
附件:建筑工地开展班前安全“晨会”制度方案
宜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2月28日
附件:
建筑工地班前安全“晨会”制度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对在建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管,落实作业班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筑牢安全生产底线,防范并遏制事故发生,特制定《建筑工地班前安全“晨会”制度方案》。
一、实施范围
全市所有在建在监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二、基本内容
(一)参与人员。以班组为单位组织安全“晨会”,由班组长牵头,所有施工人员参加。涉及危大作业的,施工单位技术管理人员、安全员,监理单位人员应参加晨会并提出安全交底意见。
(二)实施时段。自施工单位各工种作业人员进场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如因天气、国家法定节假日等原因暂停施工,施工总承包单位应记录未开展原因,并向属地行业主管部门报告。“晨会”应于每天进入现场开始作业前完成,“晨会”时长原则上不短于5分钟。
(三)开展流程。
1.会前点名
施工单位各作业班组到指定地点集合、列队,班组长点名,专人负责影像资料,参加班前安全“晨会”的所有人员均应在影像资料中体现。项目管理人员应现场监督“晨会”开展,确认作业班组人员出勤情况。
2.班前检查
“晨会”上做好“三查”:
(1)查仪表:检查工作服、工作鞋穿戴情况;
(2)查安全防护:检查安全帽、安全带、防护眼镜等防护用品佩戴情况;
(3)查身心状态:检查上岗人员身心状况,排查不宜进场的作业人员。对排查出不宜进场作业的人员要有管理措施,安排帮扶人员和顶岗人员。
3.工作安排
根据施工项目部布置的工作任务,明确本作业班组当天的工作内容、工作指标及工作位置,将分工明确到每名作业人员。
4.安全警示
项目的技术管理人员、班组长应将当天安全施工技术要求向作业人员详细说明,并告知危险岗位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等。应当对本班组当天工作任务中存在的安全生产风险、不安全因素等提出警示,布置预防措施;对作业环境、危险源情况、职业防护、应急处置措施等进行交底,并提出明确要求。
三、工作要求
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按监督权限建立安全“晨会”工作线上交流群,并指派专人负责落实安全“晨会”的检查、处置、上报等工作。各项目施工与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必须以项目实名入群,施工单位同时须指派一名工作人员入群全程跟踪落实安全“晨会”制度。“晨会”影像资料应每日上传至安全“晨会”工作线上交流群,项目部应设专人负责影像资料的拍摄、存储工作,存储期限不短于1个月。“晨会”相关内容应同步录入施工、监理安全日志中。
四、监管措施
建设单位要切实落实工程质量安全首要责任,加强对施工企业安全晨会开展情况的监督。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安全“晨会”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将安全“晨会”制度的执行情况与日常监督执法工作相结合。在日常的监督检查中要把企业落实安全“晨会”制度作为一项必检内容,督促指导企业建章立制,让“晨会”制度成为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手段。突出制度建立和有效实施,凡未建立安全“晨会”制度的,纳入重点监管项目库,加密监督检查频率并加大处罚力度,对反复教育仍未建立制度的取消创优评先资格,信用评价予以扣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