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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萧甬铁路责任有限公司改建铁路宁波北仑支线复线及相关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初审意见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 2023-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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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有效性 有效
文件编号 仑环〔2023〕17号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

萧甬铁路责任有限公司改建铁路委托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编制的《改建铁路宁波北仑支线复线及相关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等资料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提出如下初审意见供参考:

一、根据《报告书》结论、专家评审意见,同意萧甬铁路责任有限公司改建铁路宁波北仑支线复线及相关工程项目在我区建设。报送的《报告书》经批复后可作为该项目建设和日常运行管理的环境保护依据。

二、项目建设内容:工程拟投资263223.68万元,工程线路位于宁波市(鄞州区、北仑区)境内。工程内容包括:(一)北仑复线正线新建工程:正线长度15.74km,新建单线长度17.06km,其中桥梁长度3.72km,隧道长度1.28km;(二)北仑支线与北环线上行联络线新建工程;新建线路长度3.54km,其中桥梁长度2.91km;(三)云龙(不含)-北仑站、大碶站-穿山港站既有线满足双层高集装箱运行改造;改造既有线58.19km(云龙~邱隘11.20km,邱隘~北仑23.60km,大碶~穿山港23.19km);(四)扩建穿山港站,洪塘乡编组站内新建单身宿舍;宝幢牵引变电所扩容工程,改建1处110kV宝幢牵引变电所,牵引变压器安装容量由2×31.5MVA增容为2×50MVA。

三、建设单位应在本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工程建设须以实施清洁生产为前提,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施工方案,选用先进的施工工艺、技术设备等,从源头控制和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沿线基础设施建设应与城市生态景观相协调,减少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

(二)建设单位须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场地文明施工及环境管理暂行规定》,强化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加强管理、文明施工。

1.落实施工期废水的污染防治措施:合理设置临时施工场所,施工现场生活区应配备临时隔油池、化粪池等设施,产生的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或就近排入市政污水管道;桥梁施工产生的泥浆水经泥浆池沉淀固化处理后回用工程;建筑材料需搭建临时堆场,不同材料分开堆置,对易流失的材料如黄沙、石灰、水泥、土方等应加雨棚,并在堆场周围设置防水沟;严禁将施工期废水、土石方、建筑垃圾等排入附近河道。

2.做好施工扬尘防治工作:在工程施工中运输石料、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车辆须覆盖篷布,临时堆放的土石方、料场及临时道路等必要时应洒水;隧道爆破施工采用先进的爆破技术,并在施工现场布设彩钢板和隔音屏等措施;采用外购商品混凝土,极少量需要现场拌制的,应选择远离居民点的位置,并在密闭空间内进行,减少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做好施工期间的噪声管理工作:选用先进的爆破、开挖、打桩等施工工艺、低噪声设备等,落实施工期间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文明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并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确保施工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规定要求。如有特殊原因需夜间施工,须经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审批及告知当地政府、居民等。

4.施工中要严格按水保方案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严禁乱开乱挖,防止水土流失,并及时做好弃渣的合理处置工作和生态恢复工作。施工结束后沿线的废弃物不得就地倾倒或堆放,应及时清运,按有关规定安全处理。施工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等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理。

(三)做好项目营运期的日常管理工作,重点关注沿线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对经过学校、养老院、居住区等敏感线路,根据环评要求,采取设置声屏障等综合防治措施,以确保达到声环境功能区要求。营运期应根据铁路实际通行情况及产生的噪声情况实施跟踪监测、评价,视结果再对噪声防治措施作相应修整处理,确保达标。另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线路两侧的规划控制,控制线内不得安排新建住宅或学校、医院等敏感建筑。

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在工程竣工后,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规定完成竣工环保验收工作。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北仑分局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