仝德锦继承公告
仝德锦继承被继承人仝恩溥的遗产,提交了相应的房屋所有权证、家庭情况证明、死亡证明等证明材料。
被继承人遗留有1处和其配偶邓秀琴共有的不动产,坐落在前进区园林社区,房屋面积159.86㎡,房屋所有权证号为2007022407号。
上述不动产一半为仝恩溥的遗产。
被继承人仝恩溥于2022年1月28日死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仝恩溥第一顺序继承人为:仝恩溥父亲仝正符于1993年死亡、母亲仝路氏于1968年死亡,配偶邓秀琴,子女4人:仝德锦、仝丽佳、仝德丰、仝丽珊。
仝德锦申请继承上述遗产,邓秀琴、仝丽佳、仝德丰、仝丽珊在佳木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面前以书面形式表示放弃继承上述不动产。
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材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申请人仝德锦申请办理上述不动产的转移登记,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2年2月8日至2022年3月1日)。
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均可向佳木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佳木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将按申请人申请事项办理转移登记。
特此公告
佳木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