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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宁金盛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的轨道步云江畔项目(原金科世茂博翠湾项目)1号-13号楼及地下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调整(调整总平和建筑单体方案作为附件)批前公示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3-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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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现将南宁金盛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的轨道步云江畔项目(原金科世茂博翠湾项目)1号-13号楼及地下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调整(调整总平和建筑单体方案作为附件)予以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南宁市邕宁区步云路39号。

二、地类(用途)

零售商业用地、城镇住宅用地。

三、调整理由

南宁金盛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轨道步云江畔项目(原金科世茂博翠湾项目)于2019年9月30日获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号:建字第450101201951113至450101201951122,450101201951125至450101201951129号),总平和建筑单体方案作为附件。建设单位根据市场需求,优化建筑功能布局,完善功能设计,提升建筑外立面,拟申请对该项目1号—13号楼及地下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调整,调整的规划总平及单体方案作为附件。

四、主要调整内容

(一)规划总平调整

1.总平布局:项目楼栋由已批总平13栋建筑调整为11栋建筑,其中1号-10号楼主要为住宅建筑,11号楼为两层商业建筑,建筑轮廓、高度除已开工建设的1号—4号楼外,其余均进行调整。项目东侧增设人行出入口及门卫,南侧出入口及地下车库出入口往西移动约60米;根据以上调整,拟对项目总平面图建筑布局、交通组织及园林绿化布局等内容进行调整。

2.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调整后容积率、绿地率保持不变,建筑密度调整为23.61%,总建筑面积调整为110650.08,较已批总平增加156.15,总计容建筑面积与已批总平方案一致,其中,普通住宅部分建筑面积调整为62774.99,较已批总平减少204.32,产权移交住宅建筑面积与已批方案一致,商业建筑面积调整为3938.62,较已批总平增加231.65,占比由4.75%调整为4.91%,配套及其他调整为551.83,较已批总平减少27.33;不计容建筑面积调整为30464.64,较已批总平增加156.15;机动车总停车位不变,其中将原38个地下停车位调整至地面作为生态停车位,非机动车停车位调整为677个,较已批总平增加17个(地面增加5个、地下增加12个);住宅总套数调整为706套,较已批总平增加86套。

(二)工程规划许可调整

1.1号-4号楼调整

调整商业裙房女儿墙造型,调整建筑外立面造型、色彩、材质以及屋顶构架。调整后各单体建筑面积、计容建筑面积均不变。

2.5号-13号楼调整

取消12号楼、13号楼,其余楼栋建筑位置、轮廓、户型、屋顶构架、外立面色彩及材质均进行调整,户型由原一梯两户调整为一梯三户及一梯四户。调整后,5号楼总建筑面积为11132.30,计容建筑面积为10677.176号楼总建筑面积为4458.75,计容建筑面积为4192.627号楼总建筑面积为4248.96,计容建筑面积为4243.158号楼总建筑面积为4456.55,计容建筑面积为4193.879号楼总建筑面积为4246.28,计容建筑面积为4240.4710号楼总建筑面积为13361.36,计容建筑面积为12997.2011号楼总建筑面积为1476.89,计容建筑面积为1476.89

3.地下室调整

1号-4号楼已建地下室部分不进行调整外,其他地下室部分调整建筑轮廓、建筑布局及车位布局。调整后,地下建筑面积由24956.79调整为26061.12,地下机动车位由722个调整为684个,地下非机动停车位由603个调整为615个。

4.大门调整

大门1工程规划许可内容不进行更改,调整大门2平面布局及外立面,地块东侧新增大门3。调整后,大门2单体建筑面积由130.13调整为80,计容面积由15.5调整为12.7;大门3单体建筑面积为47.54,计容建筑面积为21.82

综上所述,调整后,建筑外立面效果符合《广西南宁五象新区建筑风貌和色彩控制技术导则(修编)》的要求,项目总体布局、建筑高度、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密度等指标均满足规划设计条件要求。

(三)相关具体调整见公示图

五、公示地点

(一)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公告栏(南宁城市规划市民互动平台)。

(二)轨道步云江畔项目(原金科世茂博翠湾项目)售楼部。

(三)南宁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zrzyj.nanning.gov.cn)

(四)南宁市城市规划展示馆公示栏(南宁市凤岭南路3号)。

同时,将从2023年5月31日起(共三个工作日)在南宁市自然资源局网站、今日头条(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官方账号)上刊登相关公示的公告信息。

规划调整涉及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2023年6月1日至6月9日)内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反映至南宁市自然资源局五象新区分局(联系电话:0771-4952312,邮寄地址:南宁市良庆区云英路8号五象总部大厦A座3917室,邮编530000)。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30